应聘人员通过笔试、面试的办法择优聘用。
(一)笔试。笔试时间:2016年8月10日(上午8:30-11:00)。主要考查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通过资格初审合格者请于2016年8月9日下午,凭本人身份证及网上报名序号到响水县教育局人事科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1.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在笔试后2个工作日内在响水教育网公布。
2.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设最低合格分数线50分。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招聘计划的2倍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尾同分者跟进),不足的按实进入面试。
(二)资格复审。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参加面试人选在响水教育网公布。因个人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人员参加面试。所有入围面试人员须在2016年8月11日下午,凭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到我局人事科领取面试准考证,并缴纳测试费100元。
(三)面试。面试时间:2016年8月12日。面试主要采用说课、答辩、教学基本功等形式,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总分为100分,设60分合格线。面试成绩由主考官当场告知考生。
(四)总成绩。将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累计作为考核总成绩,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并向社会公示(如出现同分现象,取笔试成绩从高者参加体检;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另行加试,加试形式、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体检时间初定在8月13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体检参照《江苏省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
(三)因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出现岗位缺额时,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五、选岗与签约
(一)签订就业协议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根据总成绩,对需选岗人员,分职位类别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如出现同分现象,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现场抽签确定),自主选择岗位,签订协议。选岗结束后不再递补。
(二)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响水教育网公示。
2.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人员的试用期管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3.不能提供上述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负责处理。
4.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凭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报到证等原件,到响水县教育局人事科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6个月(2016届毕业生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待遇
被聘用人员经县相关部门审批后办理编制手续,享受我县同类教师同等待遇。
七、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
县人社局0515-86862328;
县教育局0515-86875992。
八、招聘工作咨询
响水县招聘教师面试及相关招聘工作咨询电话为:
县人社局事管科:0515-86878566;
县教育局人事科:0515-86781028。
附件:
1-2.响水县教育系统部分学校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岗位表.zip
3.响水县教育系统部分学校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zip (点击下载)
响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响 水 县 教 育 局
2016年 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