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共 威 远 县 委 组 织部
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威 远 县 教 育 局
关于威远县2016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城区
教育、教研工作人员公告
为全面推动城乡教育均衡发展,优化我县城区学校、教研室教育教研工作人员结构,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县公开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决定面向全县公开考调52名城区教育、教研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范围及对象
面向全县公办学校在编教师。
二、考调学校及名额(共52名,详见《内江市威远县2016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城区教育、教研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1.威远县严陵镇中心学校:8名
2.威远县实验小学校:10名
3.威远县严陵镇河东街小学校:12名
4.威远县严陵镇河北街小学校:10名
5.威远县第一初级中学校:5名
6.威远县严陵中学:6名
7.威远县中小学教学研究室:1名
三、考调资格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考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近3年(指2013年、2014年、2015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且其中至少有2年年度考核排名居本校(以法人学校为单位)前二分之一内(含二分之一)。
4.年龄45周岁及以下(其中中学数学教研员岗位女45周岁及以下,男50周岁及以下),报考者须有5年及以上农村公办学校任教经历(即2011年6月30日前入编),并在现聘学校任教满3年及以上(中学数学教研员岗位除外)。
5.小学教师岗位仅限于小学在岗教师报考;初中教师岗位仅限于初中在岗教师报考;报考学科须与现任教学科一致。中学数学教研员岗位仅限于高中在岗教师报考,且近5年一直从事高中数学教学工作。
6.报考者须经所聘任学校校长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其中镇属二级学校教师报考还须经各镇中心校校长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校级干部报考还须具有相应干部管理权限的部门书面同意证明材料)。
凡对年龄、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其计算时限截止为2016年6月30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纪被考聘主管机关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3.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最低服务期限未满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6年7月27日至2016年7月29日止(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二)报名地点:威远县教育局教研室二楼会议室。
(三)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威远县2016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城区教育、教研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标准证件照1张、岗位所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一经报名审查通过,其报考岗位志愿不得更改。
(四)资格审查:由县教育局对报考者提供的材料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当场发给《笔试通知书》。
特别提示:
1.报考者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报名。
2.报考者在参考期间(笔试时除外)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通讯问题(如报考者联系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等)联系不上的,后果自负。
3.考试相关事宜将及时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告,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网上信息或主动咨询有关部门,考试组织部门不再另行单独通知。凡因个人未及时登录网站了解信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负责。
4.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考核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5.资格审查贯彻整个考调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将取消其考调资格。
五、考试
本次公开考调工作在县公开招考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整个考调过程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1.考试时间及地点:见《笔试通知书》。
2.考试方式:本次考调只采取笔试方式进行。笔试总分为100分。
3.考试内容: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教材教法应用能力。
4.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考调名额之比不低于3:1。如达不到该比例的,按此比例相应调减直至取消该考聘岗位。
5.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将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公示。
六、体检
笔试后依据最终考聘名额,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等额确定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按近3年年度考核优秀次数多者优先(即2013年、2014年、2015年);上述年度考核优秀次数相同时,教龄时间长者优先(截止到2016年6月30日止,计算到月,以人事档案记载为准)。以上条件都相同者,则加试笔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川教发〔2004〕295号)、川教发〔2007〕102号和川教发〔2010〕26号文件执行。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书面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医院出具的结论为准。第一次体检未按时参加或体检不合格以及体检合格后又自愿放弃的,在已参加笔试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一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因递补人员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以及体检合格后又自愿放弃的,不再递补。
七、考核
考核由县教育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考核,由原所在单位根据拟调人员的实际表现情况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考核后认为不符合调动条件或因考生自愿放弃的,在已参加笔试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一次递补(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并合格)。因递补人员自愿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以及考核合格后又自愿放弃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
对考核合格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调动条件的,取消考调资格。因上述原因取消考调资格或中途因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选岗和调动
1.选岗按照公告的岗位,拟调人员依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本人依次自主选定学校(成绩相同时,抽签确定)。逾期未参加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自动放弃或选择考调岗位后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2.办理调动手续:通过笔试、体检、考核、公示合格的拟调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和聘任手续。
3.考调人员专业技术职称、职级、工资等问题按现行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4.凡新考调到城区学校的教师须与聘用单位签订5年及以上聘用合同,且在新单位最低服务工作年限为5年,服务期未满的,一律不得调动。如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
十、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我县本次公开考调教师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对考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考调工作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考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调动资格,已调动人员一律退回原工作单位,3年内不得参加我县各类公招考试,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中共威远县纪委派驻人社局纪检组电话:0832-8244886;
威远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0832-8221281;
威远县人事考试中心:0832-8243618;
威远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832-8241629。
十一、本考调公告及未尽事宜由中共威远县委组织部、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威远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32-8237011、8241629、8222295)。
特此公告
附件:1.内江市威远县2016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城区教育、教研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威远县2016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城区教育、教研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 共 威 远 县 委 组 织部
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威 远 县 教 育 局
2016年7月22日
1.内江市威远县2016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城区教育、教研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