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先在网上缴费,待笔试考试结束的当天17:30前,可以到唐县人社局人事股,审核并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考务费用及退费手续;具体办理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7)缴费成功且需要开具发票的,请于2016年8月16日下午到唐县人社局开具发票。
(二)笔试
笔试时间:2016年8月16日9:00—11:00,共120分钟,考试地点、场次、具体要求等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两科合并为一张试卷,满分100分。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基础知识与基本原理、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理念、教学教法、教师职业道德、教学案例分析及新课程改革知识等。笔试为闭卷考试,题型全部为客观题,考生通过答题卡形式答题(在试卷上答题无效)并通过机读形式阅卷登统。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三)资格复审
1、分别按照招聘岗位(学科)计划1:3的比例,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查人员。比例内成绩并列者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及面试程序。不按时参加复审或因报名时所填报信息不实且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并依据笔试成绩顺序递补。
2、资格复审由县人社局会同县教育局进行。拟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6年8月18日至19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2:30至5:00到县人社局会议室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同时,考生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下载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便于核实学历信息,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
(四)面试
1、参加资格复审并进入面试的考生,请于2016年8月24日9:00开始在网上自行打印《面试准考证》;
2、面试时间:2016年8月26日,地点及具体要求等详见《面试准考证》;
3、面试方法:
(1)面试采取说课的方法,同一专业,安排在同一组别面试,每人10分钟,备课9分钟。内容在应聘岗位涉及专业现行教材中随机抽取,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相关专业知识及技能、举止仪表、课堂组织、课标把握等,满分100分。
(2)面试记分采用体操式打分法,即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得分。其中,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取消后续资格;
(3)面试时考生只准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且严禁将任何资料、通讯工具等带入面试室。面试过程全程监控录像,并实行入闱管理,确保面试工作的公平与公正。
(4)面试结束后,在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栏即时公布面试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确定考核、体检对象
1、根据个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对象,综合成绩末位出现并列时,优先进入考核、体检的顺序为:面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毕业时间早者、年龄小者。
2、考核由招聘办公室牵头会同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进行。考核内容:查阅学生档案、听取学校及工作、实习单位意见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水平、管理能力、工作实绩及遵纪守法等情况,作出合格与否的结论,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3、体检由招聘办组织,指定一所县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初检不合格者,可复检一次,复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无故未按规定时间到定点医院体检者视为放弃。按体检项目据实缴纳体检费,费用自理,并由考生直接交付体检单位。
(六)公示、聘用
1、公示
县招聘办适时公布拟招聘人员名单,在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体检、考核不合格者,或由人举报,经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得聘用,由此而出现的岗位空缺不予递补,滚动到下次招聘时使用。第一中学按招聘计划确定录用人选后,体育专业1人、语文、数学两专业排名后2人,化学、生物、地理、历史四学科排名最后1人,共9人录用后到田家炳中学支教。
2、聘用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问题的,或有举报经查不影响聘用的,填写《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发《唐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录取通知书》,应聘者自接到录取通知书30日内到聘用单位及时报到,无故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而出现的岗位空缺不予递补,拟聘人员持《唐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录取通知书》到有关部门办理聘用手续。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与受聘人员签定《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建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招聘人员为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本《公告》由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特别提醒: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班。
咨询电话:0312-6421733
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