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昌县县城学校2016年选调教师公告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2016年暑期通过公开考试的方式面向全县农村学校公开选调50名教师到县城学校任教。现将公开选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名额
学科 人数 学校 |
小学语文 |
小学数学 |
小学英语 |
初中语文 |
初中数学 |
初中英语 |
初中物理 |
初中化学 |
合计 |
实验小学 |
4 |
4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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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天宇小学 |
2 |
3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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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县城三小 |
2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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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县城五小 |
3 |
3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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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钱氏学校 |
1 |
1 |
2 |
1 |
1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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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东湖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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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 |
1 |
1 |
1 |
6 |
白洋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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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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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6 |
合 计 |
12 |
12 |
10 |
4 |
4 |
4 |
2 |
2 |
50 |
二、选调范围及条件
1、具有都昌县全额财政拨款的正式在编教师身份。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乐于奉献,身体健康,服从安排,遵章守纪。
3、报考小学岗位的具有小学或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岗位的具有初中或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
4、报考学科必须与所学专业一致,或与2014年9月以来任教学科一致,或与教师资格证学科一致。不分专业的普师毕业生如教师资格证上没有写明学科则可自选一个学科报考。
5、2011年9月及以前正式参加工作(具有正式在编教师身份,编制在农村学校),并从2011年9月以来一直在都昌县中、小学任教(“三支一扶”教师在都昌的支教经历视为具有正式在编教师身份)。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选调。
①受党纪、政纪处分期内的。
②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
三、报考
1、报考时间:2016年8月1日8:00至8月2日17:00。
2、报考地点:县教育体育局大会议室
3、报考人员必须本人亲自到报名现场报考,并由工作人员当场采集相片。
4、报考时需提供的证件、材料为: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计划生育证明、学校签署“符合报考条件,同意报考”的报名登记表、任教学校出具的任教经历证明。属证件类的各复印一份。
5、选调报考时只报到层次及学科,不报到具体学校,经考试、资格审查入闱后,从高分到低分由报考人员按选调岗位自主选择学校。
6、报名费:50元/人。
四、考试
1、考试时间:2016年8月5日9:00---11:30。
2、考试内容:考试内容为教材教法和相应学科的专业知识,卷面总分150分。报考小学岗位的,小学教材教法约占40分,小学专业知识约占70分,初中专业知识约占40分;报考初中岗位的,初中教材教法约占40分,初中专业知识约占70分,高中知识约占40分。
3、考试地点:都昌一中(滨水西区)。
五、资格复审、确定拟调名单
根据考试成绩,按选调名额1:1确定资格复审对象(若出现末位并列现象,则教龄长者优先,若考分、教龄均相同,则年龄长者优先),对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选调资格,选调工作结束前因资格复审取消选调资格而空出的选调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拟调名单,在都昌教育网上公示3天,如无异议,由有关部门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六、其他
1、选调工作由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确保选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报考人员于8月4日8:00—18:00到教育体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3、如拟调名单中有学校现任领导班子成员(含中层干部)的,则当事人应提交辞职申请,并承诺愿意以普通教师的身份调入县城学校。
4、所有选调人员须书面承诺5年内不申请调动工作单位。
5、报考人员须书面承诺同意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按拟调入单位空岗情况重新聘任新的专业技职务。
6、咨询、举报电话:
都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92-5223932
都昌县教育体育局:0792-5223677、5231816
都昌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
2016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