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县2016年面向县外公开考调在职教师公告
根据南部县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面向县外公开考调在职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名额及岗位
考调名额30名(其中,高中教师2名,初中教师15名,小学教师13名),具体岗位详见《南部县2016年面向县外公开考调在职教师学校及岗位一览表》。
二、考调条件
(一)面向县外公开考调高中教师对象及条件
1、考调对象:县外公办学校在编在职教师。
2、考调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奉献精神和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近三年内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
(3)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本次考调年龄周岁的计算以报名首日为截止时间);
(4)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5)取得中学一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6)曾获得过县级及以上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优秀德育工作者或相当荣誉称号者;
(7)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二)面向县外公开考调初中、小学教师对象及条件
1、考调对象:县外公办学校在编在职教师。
2、考调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奉献精神和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
(3)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本次考调年龄周岁的计算以报名首日为截止时间);
(4)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5)取得中学二级或小学一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6)曾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
(7)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27日—7月29日工作时间内,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地点:南部县教育局人事股。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需持本人书面申请、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或职称文件)、获奖证书等符合报名条件所需资料原件且同时提供复印件各一份,同底版一寸免冠近照3张,如实填写《南部县2016年面向县外公开考调在职教师报名登记表》。按考调学校设置的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所学校、一个岗位,不得兼报,否则取消考调资格。
四、考试
本次公开考调教师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1、笔试。笔试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笔试试卷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30%。笔试内容为《教育公共基础》,笔试范围详见《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公共基础笔试复习大纲》(川人社发〔2012〕145号),不指定教材。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地点:2016年8月3日上午8:30—下午18:30,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本人凭身份证原件到南部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逾时不到者,一律视为放弃。
笔试时间、地点: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面试采取讲课的方式进行(音、体、美教师面试含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70%。根据各考调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成绩和考调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由南部县教育局组织。面试的主要内容是报考岗位相关学科的教学内容。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考调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因考试总成绩相同影响人员取舍的,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采取加试(面试)办法确定体检人员,将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在选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作自动弃权处理且自负其责。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南部县教育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体检递补人员出现成绩并列,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采取加试(面试)办法确定体检人员,将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补录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六、考察
南部县教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南部县教育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南部县教育局网上公示。
公示内容包括拟报送南部县人社局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考试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送南部县人社局进行审核确认,在任一时间和环节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含公示后)因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人员由南部县教育局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能证明完全符合考调条件的所有证书、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个人档案)送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确认。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和本次考调的规范性进行最终审核确认。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提供虚假证件、证明(材料)及档案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报送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人员因弃权、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考调条件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聘用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并由考调学校根据本次考调在职教师公告公布的数量和岗位等级,按照《四川省高等学校、义务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的三个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川人发〔2008〕74号)文件的规定上岗,按考调的岗位执行新的工资福利待遇。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而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服务年限不足5年的,不得流动。
九、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考调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省人社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特别提示
1、考调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南部县教育局在本公告指定的网站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审查、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本公告要求的考调条件系指从报名起至办理聘用手续时报考者均须符合考调条件及要求。
4、本公告要求的各种证件须在本公告规定的取得时间内取得并实际持有。
5、考调学校、南部县教育局、南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南部县教育局、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十二、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公告、政策咨询电话:0817-5521132(南部县教育局人事股)
监督电话:0817-5588190(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附件:《南部县2016年面向县外公开考调在职教师学校及岗位一览表》
南部县教育局
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22日
附件:《南部县2016年面向县外公开考调在职教师学校及岗位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