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芜湖市直属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专业测试公告
为切实做好2016年芜湖市直属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专业测试工作,根据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师〔2016〕25号)精神,现就我市直属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专业测试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2、统一规范、分级负责。
二、专业测试对象的确定
1、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分学段、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其中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及以下的按3:1比例确定,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以上的按2:1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拟参加专业测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同时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进行审验。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并列进入)。(附件:2016年芜湖市市直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资格复审时间:7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递补复审时间:7月16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
地点:安徽师范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城东分校(芜湖市鸠江区国泰路和云从路交叉口)(乘车路线:27路、42路公交到城东小区下)。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持《资格复审信息表》(安徽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网下载),同时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属全日制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仅限资格复审时仍未持毕业证的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
(3)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除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外,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上述人员中,属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16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16年7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凭市、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教师资格证书号码的书面证明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后入围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在芜湖市教育网公布。资格复审合格缴纳专业测试费80元/人。
三、专业测试时间、地点
1、测试时间:2016年7月22日全天。
2、测试地点:安徽师范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详见专业测试通知书)。
四、专业测试内容和方法
1、专业测试方式、内容。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资格。
2、备考和测试。应聘人员在候考室抽签后按顺序到备考室根据命题撰写说课稿,准备时间为1小时,然后工作人员按规定引导应聘人员进入面试室进行说课(英语教师要用英语说课),面试时间为20分钟,其中说课时间为15分钟,考官视情提问为5分钟,测试成绩当场公布。
五、相关要求
1、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测试通知书进入专业测试考点,如有携带通讯工具、教材资料的,应主动上交(候考室上交通讯工具,备考室上交教材资料)并由工作人员保管。测试时,应聘人员只准报告抽签序号,不得透露个人姓名、籍贯等个人信息。否则视为作弊,取消测试资格。
2、应聘人员必须遵守考点纪律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扰乱测试秩序,否则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市教育局监察室对本次专业测试全程进行监督。本公告由市教育局、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3-3860324(市教育局人事科)
监督电话:0553-3852063(市教育局监察室)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2016年度芜湖市市直公开招聘新任教师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芜湖市教育局
2016年7月11日
2016年度芜湖市市直公开招聘新任教师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