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2016年招聘教师现场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的实施意见>》(皖教师〔2013〕10号)和《2016年度安徽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精神,现将我县2016年省统招中小学新任教师拟参加专业测试人员现场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资格复审对象:
凡报考我县2016年省统招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岗位拟入围专业测试人员,均需参加资格复审(拟入围专业测试人员名单附后)。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16年7月14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资格复审地点:南陵县教育局四楼会议室
三、资格复审要求:
1.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需登录http://jszp.ahzsks.cn网站打印资格复审表,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时带上资格复审表及以下证件、材料:
(1)属全日制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
(3)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除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外,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上述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时还需提供笔试准考证,准考证遗失的,可使用网上报名时的密码登陆报名系统重新下载打印。
上述人员中,属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16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16年7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凭市、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教师资格证书号码的书面证明办理报考资格复审;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6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6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2.所有拟参加专业测试人员,请及时关注南陵县教育信息网发布的相关通知,按时前来资格复审,恕不另行通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3.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并列进入),递补资格复审时间为2016年7月15日。
4.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现场资格复审合格考生,每人交纳80元专业测试费用,并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
咨询电话:0553-6839002(县教育局)
0553-6910305(县人社局)
上述咨询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2016年南陵县教师招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南陵县教育局
南陵县人社局
2016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