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城区小学师资力量,改善城区小学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均衡发展,根据县城区小学教师缺额的实际,2016年城区小学面向全县农村小学选调教师20人。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领导,成立黎川县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选调领导小组),组长由县人民政府分管教育的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县人民政府分管人事的领导担任,成员由:财政局,县监察局,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编办,县政府办相关领导组成。县选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内,由教育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从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监察局抽调相关干部组成。
二、选调学科及人数
语文9人、数学8人、英语3人。
以上各学科选调人数与报名(参加考试)人数均须达到1∶2,如达不到1∶2,该学科选调指标须进行调减或取消。
每人仅限申报一个岗位。
三、县城区选调学校及学科人数
县城区选调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择校。
四、报名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师德师风要求,无违法违纪现象;
2.第一学历为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农村小学教师;
3.系我县编制在农村小学且教龄满四年的国家正式教师;
4.年龄在40周岁以内(即197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5.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报名资格: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的;
(2)近三年受政纪处分或受过刑事、治安处罚的;
(3)近三年存在不遵守师德师风要求,严重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的;
(4)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符合条件者须携带《教师选调报名申请表》、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与复印件及近期(6个月以内)同底正面免冠一寸近照两张到教育局人事股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间为7月18日—1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报名时一并提交享受其他加分的业绩原始证件及《教师选调其他加分情况表》,报名结束后补交一概不受理。
五、资格审查
报名后,县选调工作小组将对所有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者,取消选调资格。
六、选调方式
对符合选调条件者,全部参加文化考试(占80%),核算其他加分(占20%)(先核算其他加分,再进行文化考试),将两项成绩相加,计算出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一)文化考试(占80%)
1.考试科目、范围及计分办法:
考试科目分专业知识科目和综合知识科目。
专业知识科目考试内容为相应报考科目知识,卷面分为70分。综合知识科目考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材教法知识,卷面分为30分。
考试范围不超过中师课程,上述两科考试总得分乘以80%计入总分。
2.考试时间为8月3日, 8月2日下午到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熟悉考场。
(二)其他加分(占20%)
将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参加考试人员的相关优秀业绩及学历、教龄等,列入其他加分范围,并对参考人员其他加分进行排序,将第一名得分折算为20分进入总分,其余人员按其与第一名的得分比例折算,计算出得分计入总分。该项得分在文化考试前算出并予以公示。
1.先进加分
获国家、省、市、县级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及获得与教育教学有关的先进奖项,分别加8、6、4、2分。(认可最高一次不累计)。获奖证书必须经各级党政和同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含县教育局党委、行政部门)盖章,才能给予认可加分。
国家级 |
省、部级 |
地、市级 |
县、处级 |
8分 |
6分 |
4分 |
2分 |
2.省、市、县级学科带头人分别计5、4、3分(认可最高层次,不累加)。
3.业绩加分
①教师本人参加教育行政部门及其业务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竞赛,获国家、省、市、县级奖励的,按下表记分:
获奖级别加分各级别等级 |
国家级 |
省级 |
市级 |
县级 | ||||
部 |
司 |
厅 |
处 |
局 |
科 |
局 |
股 | |
一等 |
8 |
6 |
6 |
4 |
4 |
2 |
2 |
0.8 |
二等 |
7 |
5 |
5 |
3 |
3 |
1.5 |
1.5 |
0.6 |
三等 |
6 |
4 |
4 |
2 |
2 |
1 |
1 |
0.4 |
不同类、不同项可累加记分,同类、同项按最高级别记分;单项获奖(如说课、电教课、录像课、课件制作、教师基本功、教具制作等)减半记分,该项封顶20分。
②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按下表记分:
获奖级别加分各级别等级 |
国家级 |
省级 |
市级 |
县级 | ||||
部 |
司 |
厅 |
处 |
局 |
科 |
局 |
股 | |
一等 |
8 |
6 |
6 |
4 |
4 |
2 |
2 |
0.8 |
二等 |
7 |
5 |
5 |
3 |
3 |
1.5 |
1.5 |
0.6 |
三等 |
6 |
4 |
4 |
2 |
2 |
1 |
1 |
0.4 |
同人同项按最高级别记分,同人(指参赛学生,下同)多项、多人同项、多人多项均可累加记分。该项封顶15分,获奖等级有国家级的,累计最高可得15分;获奖等级只有省级的,累计最高只能得12分;获奖等级只有市级的,累计最高只能得9分;获奖等级只有县级的,累计最高只得6分。
③县教育局人事股档案中可提供的近5个年度考核为“优秀”的,每个“优秀”加1.5分。
4.学历加分:
小学教师达中师(中专)学历为基本要求不加分,具有大专学历加1分,本科加2分,研究生加4分。
5.教龄加分:教龄每年(参加工作当年起算)加0.5分,参加工作时间以《2015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统计名册》为准。
七、组织实施
文化考试由县选调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指派教育局、监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人员到外地请相关学科专业人员命题。同时,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人员进行监考,监察局负责监督。阅卷为封闭式进行,文化成绩查分办法按高考查分标准执行。
八、选调办法
1.按文化考试成绩的80%、其他加分折算后的得分(其他加分最高分为20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1:1报县政府研究同意后择优选调。
2.若总分出现并列情况,则学历优先;学历又相同,则教龄优先。
3.参加选调教师分学科按总分从高到低依次择校。
4.每个环节结果,公示三天(公示网站:黎川教育网http://www.fzlcjy.com/)。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凡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录用资格。
九、被选调教师原学校,因选调出现教师人数紧缺的,从今年省招教师中进行调剂补充。
十、本方案解释权归县选调领导小组。
附件:1.教师选调报名申请表
2.教师选调其他加分情况表
黎川县教育局 黎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