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北仑区公开招聘2016年宁波滨海教育集团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为推进宁波滨海教育集团跨越发展,努力实现“省内领先、国内一流、面向世界”的办学目标,加快汇聚一批师德高尚、业务精良、特长鲜明的优秀教师队伍,宁波滨海教育集团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毕业生:小学语文1人、小学科学1人、高中生物1人、信息技术1人、美术1人、音乐1人、体育3人(音、体、美及信息技术不限学段);
2.名优骨干教师:小学语文3人、小学数学2人、初中科学1人。
以上岗位中,同学段学科的毕业生及名优骨干教师名额分配可根据实际报名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二、招聘对象
1、2014-2016届优秀高校毕业生;
2、名优骨干教师。
三、相关待遇
1.给予事业身份,享受与公办教师相同的社会保障、职称晋升等相应待遇,名优骨干教师可重新建档;
2.除社会保障部分以外,集团教师绩效工资总量原则上参照北仑区内同类公办学校标准的1.5倍核定;
3.地市级教坛新秀、优质课比赛、基本功比武一等奖获得者和浙江省内各县(市)区学科骨干以上称号获得者,根据业务荣誉称号,享受不同的津贴和安家费,具体政策待遇参照《北仑区中小学骨干教师管理暂行办法》和宁波滨海教育集团相关政策执行。
四、工作原则
1.条件公开,操作规范,公平公正;
2.岗位公开,标准统一,接受监督;
3.程序公开,笔试面试,择优聘用。
五、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2014—2016届高校毕业生报名者需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限于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人民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北京体育大学、中央美院、中国美院、中央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上海体育学院、北京语言大学(外语类)、东北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师大、北京舞蹈学院等重点大学或取得国(境)外知名大学学士学位或硕士学位的2014—2016届高校毕业生。其中,东北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要求为优秀毕业生获得者;应聘小学教师岗位放宽至国家一本高校毕业生、一本类艺术类院校及浙江师范大学(第一批)、杭州师范大学等高校的英才学子及优秀毕业生。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要求为高考第一批录取,硕士学历对此不作要求),专业符合应聘岗位要求(具体详见附件3),具有大学英语六级及以上证书,其中应聘英语教师的须具有专业八级证书,应聘音乐、美术、体育教师的不受英语等级限制。
(3)毕业生的年龄均需在30周岁以下(198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2.符合报名条件的现为事业编制身份的名优骨干教师需符合以下条件:
(1)户籍在华东六省一市范围内;
(2)女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男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3)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高级职称。浙江省外未取得高级职称的教师须具有地市级骨干教师或教坛新秀、优质课、基本功比武等业务类竞赛二等奖及以上荣誉,浙江省内教师须具有各县(市)区的名师、学科骨干或教坛新秀、优质课比赛、基本功比武等业务类竞赛一等奖及以上的荣誉;
3.报名办法:
采用网络报名的办法,时间:2016年1月27日00:00—2016年2月22日23:59。报名请填写《宁波滨海教育集团教师应聘表》(见附件)并发送至邮箱bhgj@bhjy.net.cn。务必按要求填写完整相关表格,特别是填清应聘学段与学科、荣誉称号及职称等。
(二)资格审查
1.初审
对网络报名信息进行初审,确定符合条件应聘人员,初定在 2016年 2 月 24 日前以电话形式通知笔(面)试具体地点及时间。
2.现场审核:相关资格材料在招聘当天相关考点开考前60分钟提交审核。
★毕业生材料现场审核:
参加笔试的报名者,均需要携带相关资格材料在笔试当天相关考点开考前提交审核,资格未通过的笔试成绩无效。资格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能够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资料。随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可为学校证明);报考高校时的录取批次、专业证明;普通话、计算机、英语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浙江师范大学报考学生须提供学子英才相关证明,东北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等高校的报考人员须提供优秀毕业生相关证明。
(2)递交《宁波滨海教育集团教师应聘表》(见附件1,自行下载打印),贴好近期一寸照片,附上相关资料复印件,并接受资格初审。
(3)若东北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等高校的报考人员暂无法提供学子英才或优秀毕业生材料的,允许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录用签约前提供证明材料,不能按时提供的,取消其录用资格,且该岗位不进行递补录用。
★名优骨干教师材料现场审核:
(1)能够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资料。随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职称原件及复印件(文件);荣誉及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能够证明事业身份的相关档案复印件(最近几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变动表等)。
(2)递交《宁波滨海教育集团教师应聘表》(见附件2,自行下载打印),贴好近期一寸照片,附上相关资料复印件,并接受资格初审。
(三)笔试(2014-2016届毕业生)
1.时间:初定2016年 2 月 27 日
地点:初定宁波滨海国际合作学校。
2.汇总报名情况,通过资格初审者参加笔试。一般按3:1的比例确定招聘指标,但视实际报名情况可作适当调整。
3.笔试内容和计分:笔试主要内容为学科教学素养、学科专业知识以及学科专业解决问题能力。笔试满分为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
(四)面试
1.时间、地点:考点设在学校,时间初定2016年 2 月 28 日。
2.测试内容和计分:测试包括试讲、结构化面试和技能测试等内容。
(1)试讲。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按60%(毕业生按40%)计入总成绩,其中体育、音乐、美术学科按40%(毕业生按30%)计入总成绩;
(2)技能测试。仅限体育、音乐、美术学科教师,满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按20%(毕业生按10%)计入总成绩。
(3)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仪容谈吐和综合素养。满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按40%(毕业生按20%)计入总成绩。
(四)签约
1.毕业生:根据各学科考生总成绩(笔试、面试)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员(根据分数优先原则)及是否放弃招录指标,拟录用人员请随带《就业协议书》签约。
2.名优骨干教师:根据各学科应聘教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员及是否放弃招录指标。确定录用的进行签约、体检等相关事宜通过电话联系通知。
3.签约地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检安排在浙江省宁波市(具体另行通知),体检合格后所签协议正式生效,待报到(毕业派遣报到)后,办理录用手续。
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执行。签约人员放弃体检或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录用资格。体检费用由录用教师(毕业生)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者淘汰,空缺名额不递补。
(六)录用
1.毕业生:
(1)正式录用前,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拟录用人员逾期不按规定报到的,或不能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规定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拟录用人员取消录用资格的空缺指标不再递补。
(2)新录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为期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与学校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如试用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或二年内不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关系。
(3)新录用人员中属农业家庭户的,必须在试用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
(4)新录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5)新录用人员实行五年服务期制度,服务期内不办理调离系统外手续。
2.名优骨干教师:
(1)正式录用前,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办法参照北仑区人才引进有关规定,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拟录用人员逾期不按规定报到的,则取消录用资格的空缺指标不再递补。
(2)新录用人员按有关规定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为期半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与学校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如试用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解除聘用关系。
(3)新录用人员实行五年服务期制度,服务期内不办理调离系统外手续(含区内其他学校)。
(4)录用人员可以正常调动,也可以重新录用。
六、联系方式
宁波滨海教育集团
网址:www.bhjy.net.cn
咨询电话:0574-86788402 0574-86788392
学校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春晓镇明月路11号
邮 编:315830
联 系 人:汪老师、李老师
七、监督电话:
北仑区教育局纪检室:0574-86781910
八、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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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仑区教育局
2016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