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公开招聘2015年事业编制教师公告(第二批)
为进一步充实优秀师资力量,优化教师结构,经研究,决定继续公开招聘一批事业编制高中和义务段新教师,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指标:共23名,其中
1.高中新教师 13名(普高10名,职高3名);
2.小学新教师10名。
具体招聘指标、岗位及条件、对象详见《北仑区公开招聘2015学年高中和义务段新教师学科、岗位指标及报考专业要求》(见附件一)。
二、招聘原则
1.条件公开,操作规范,公平公正;
2.岗位公开,标准统一,接受监督;
3.程序公开,严格测试,择优聘用。
三、招聘时间、地点
2014年12月12日和13日在浙江师范大学举行。详见下文。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条件
高中段: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且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7月31日后出生)的人员:
(1)浙江省、江苏省、山东省、福建省及上海市生源(高考时户籍所在地,以下简称“四省一市”)的2015年“211工程”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大学本科(高考第一批录取)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其中研究生须具有“211工程”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经历;
(2)“四省一市”生源的浙江师范大学、宁波大学、杭州师范大学2015年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大学本科(高考第一批录取)的校级学子英才(指浙师大前5%学生)、1-3年级绩点排名前5%(指宁波大学或杭州师范大学),包括大学本科毕业于“211工程”高校的2015届上述三校全日制应届研究生。
小学段: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且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7月31日后出生)的人员:
(1)所有符合高中段招聘条件的人员。
(2)6所部属师范类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宁波大学、杭州师范大学2015年全日制应届大学本科(高考第一批录取)毕业生,须获学院三等及以上奖学金、院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中任意一项。包括大学本科毕业于“211工程”高校(高考第一批录取)的2015年上述9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研究生。生源地无限制。
2.报名时间和地点
2014年12 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014年12 月13日上午8:30—11:30,其它时间段不作受理。
地点:浙江师范大学 大学生活动中心 二楼会议室
3.报名办法
采用现场报名办法。选择了普高或职高教师岗位,可兼报小学段同一学科相应岗位,(如选择“职高语文”,选择兼报也就是选择了“小学语文”)兼报必须为同一学科,但普高和职高之间不得兼报,小学段也不得兼报普高或职高。
(二)资格审查
相关资格材料在考生报名时提交审核,资格未通过的成绩无效。资格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随带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以及与招聘条件相关的证件等有效证明材料。以上证件和证明材料需随带原件并上交复印件。
(2)递交《北仑区教育局招聘2015年事业编制教师报名表》(见附件二),贴好近期一寸照片。(报名时场地拥挤,请事先填好报名表。)
(3)若浙江师范大学、宁波大学、杭州师范大学报考人员暂无法提供学子英才或绩点排名前5%材料的,允许报名参加招聘,但必须在2014年12月31日前提供证明材料,不能按时提供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4)资格审查后如果学科有效报名人数不足招聘指标3倍的,则酌情减少或取消招聘指标。
(三)招录方式
1. 测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教学设计(笔试)+试讲)+结构化面试;择优录取。
2. 测试内容和计分:
(1)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课堂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知识的综合应用。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按60%计入总成绩。
(2)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仪容仪态和职业素养等,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按40%计入总成绩。
3. 时间、地点:2012年12月12日上午9:30开始,随报随测。
(四)签约、体检与录用
1.签约
根据各学科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学科岗位指标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根据分数优先原则),并签约,请随带就业协议书。签约时间一般在15日,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北仑教科网14日通知公告栏。若有放弃签约造成岗位空缺的,可按该岗位招聘指标数3倍内在报考该岗位的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另行通知。
2.体检
体检安排在浙江省宁波市(具体另行通知),体检合格后协议正式生效,待毕业派遣报到后,办理录用手续。体检时间一般安排在15日,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北仑教科网14日通知公告栏。
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执行。签约人员放弃体检或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录用资格。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者淘汰,空缺名额不递补。
3.录用
(1)正式录用前,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拟录用人员逾期不按规定报到的,或不能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规定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拟录用人员取消录用资格的空缺指标不再递补。
(2)新录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为期一年的见习期,见习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与学校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如见习期(试用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或两年内不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关系。
(3)新录用人员中属农业家庭户的,必须在试用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
(4)新录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5)新录用人员实行五年服务期制度,服务期内不办理调离系统外手续。
4、其他:
1.有关招聘信息请随时关注北仑教科网(www.bledu.net.cn);
2.未尽事项由宁波市北仑区人社局与教育局协商确定。
3.联系电话:0574—86784439或86781911,联系人:薛老师,刘老师
4.监督电话:北仑区教育局纪检室:0574-86781910
附件一:北仑区教育局公开招聘2015年事业编制教师学科、岗位指标及报考专业要求.rar
附件二:北仑区教育局招聘2015年事业编制教师报名表.rar
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