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瑞安市教育系统面向2018届高校
毕业生提前公开招聘公办教师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优化师资结构,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温州市教育局、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温教人〔2015〕22号)文件精神,决定瑞安市教育系统面向2018届毕业生提前招聘公办教师6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具有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届师范类毕业生,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本科阶段须是师范类);
2.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等6所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免费师范毕业生;
3.大学期间曾获得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荣誉、或获得一次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或两次校级三等奖学金(每学年限计一次)、或综合成绩排名为其所读学校同专业前30%的本科毕业生;
4.在省或全国高等学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荣誉的本科毕业生;
5.体育教育、学前教育专业(紧缺专业)的本科毕业生,或符合本公告第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相关内容的学前教育专业专科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瑞安市户籍或瑞安生源;
2.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教师职业素养,具有较强的拼搏奉献精神;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对口专业;
5.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科、学段的教师资格及学历学位。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瑞安市教育系统面向2018届高校毕业生提前公开招聘公办教师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2日(周三)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瑞安市安阳实验中学报告厅。
3.报名材料:
(1)如实填写的《瑞安市教育系统面向2018届高校毕业生提前公开招聘公办教师报名表》(附件2),贴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1张;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和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学生证、《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户籍在大学的还须提供有迁出瑞安市记录的户口簿;
(3)“三好学生”荣誉和奖学金证书、学校(学院)出具的综合成绩排名证明材料、在校就读期间获得的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浙江省内和教育部属高校毕业由所在高校出具师范类证明,浙江省以外高校毕业须由当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证明(可以用当年高考后当地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书上所在大学专业标注师范类的计划书代替)。
提供虚假材料,扰乱报名秩序,或以凑足报考人数为目的、恶意串通报名的,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携带文件中要求的报名材料到报名地点接受资格审核。现场不能提供相关材料及证明的,不予以报名。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于2017年11月24日(周五)到市教育局三楼会议室领取考试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