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瑞安市面向2016届高校毕业生提前公开招聘
公办教师体检工作的公告
根据瑞安市教育局、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部分学校面向2016届高校毕业生提前公开招聘公办教师的公告》(瑞教人〔2015〕362号)和《关于浙江省瑞安中学面向2016届高校毕业生提前公开招聘公办教师的公告》(瑞教人〔2015〕371号)精神,现将体检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如下:
一、公布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分组情况,详见《入围体检人员汇总表》(附件)。
二、请入围体检人员务必于2016年7月28日(星期四)上午8:30前,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单寸照片一张和体检费95元(学前教育岗位125元),到瑞安市隆山路电信大楼前广场集中,统一出发。如考生在规定的时间未到达集中地点将按自动放弃处理。
三、体检须知:
(一) 体检前忌酒,体检当天无需空腹,近视的考生请自带眼镜。
(二) 体检时,考生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涉及本人身份的事项。考生如果对视力、听力、血压、心率等项目检查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带队人员提出,并在体检工作结束前申请复查。
(三) 体检结束后,请考生在体检表上填写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基本情况,并上交体检表。
(四) 在整个体检过程中,考生必须服从带队人员管理,不得擅自离开,不得弄虚作假。如有舞弊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体检或入围考察资格。
附件:入围体检人员汇总表
瑞安市教育局 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