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兰溪市编办、兰溪市人社局同意,兰溪市教育局面向2018年应届毕业生提前择优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博士研究生;
2.“985”“211”院校第一批录取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3.全日制普通高校第一批录取的师范类毕业生;
4.全日制普通高校获二等奖学金及以上的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5.全日制普通高校汉语言文学、地理、计算机、音乐、小学教育、
学前教育、财会、汽修、电子商务、烹饪等专业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和护理、中药专业本科毕业生。
以上应聘人员要求专业相符或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见附表1,视报名应聘情况,作相应调整。
三、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及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电子邮件报名,报名表(见附表2)填好后随同本人简历及相关资料发至邮箱:lxjtjdas@163.com。现场确认时允许补报。
四、现场确认及考核签约
(一)现场确认
1.首次现场确认的地点为浙江师范大学,后续现场确认的地点根据电子邮件报名情况另行确定,具体现场确认的时间与地点在兰溪教育网(www.lxedu.org)通知公告栏公告。事先未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允许现场确认时补报。
2.现场确认需提供的资料为: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学历证明、师范生证明、各类获奖和荣誉证书、本人本专业综合成绩排名(本人名次和专业总人数)的学校证明,以及其它能证明个人相关能力水平的证书或材料。确认时,填报报名表一份,交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
(二)考核签约
1.根据对应聘者的学业成绩、技能特长、获奖荣誉及在校综合表现等方面的初审后,按照一定比例择优通知应聘者进行现场面试,面试主要考核教学能力。具体考核时间与地点在现场报名后通知。
2.根据对应聘者在校综合情况及面试考核成绩确定签约对象。
3.签约后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直接录用为事业编制教师。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①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②体检、考察不合格的;③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书的;④录用后,一年内未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的;⑤其他不符合聘用要求的。
后续招聘信息可关注兰溪教育网(www.lxedu.org)通知公告栏公告。咨询电话:0579—88821127;88821128。
兰溪市教育局
2017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