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兰溪市教育局下属职业学校人才引进公告
根据我市职业教育发展需要,决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2名。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及兰溪市《关于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有关问题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才引进岗位
纺织专业教师1名、数控实训教师1名。
二、招聘对象的范围与要求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为人师表、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计算截止到报名日,下同)及以下。具体招聘对象的范围与要求如下:
岗位
招聘对象的范围与要求
纺织
具有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1年以上任教经历,具有纺织工程专业硕士学位。
数控实训
全国重点职教师资培养学校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数控)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有国家级重点职校1年以上任教经历,具有“双证”(实训教师资格证和加工中心技师资格证),曾在地市级技能竞赛中获奖。
三、报名时间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26—27日,每天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事先预约的可在5月31日补报。
2.报名地点:兰溪市丹溪大道333号兰溪市教育局四楼会议室。
3.报名要求: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荣誉及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信息表、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四、招聘程序
1.招聘按考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及聘用的程序与第二批教师公开招聘同步进行。
2.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达到招聘职位计划数2倍及以上的,需进行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根据笔试和面试情况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招聘职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体检入围人员(体检费用自理)。
3.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不足招聘职位计划数2倍的,只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取消录用资格,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4.经考察、体检,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办理相应手续。
五、其他事项
1.人才引进不受招考比例限制,本市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可报名,金华市范围内的在编在职教师,须提供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2.人才引进人员纳入招聘单位的事业编制,并实行聘用制。
3.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原则上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录用公务员、当兵入伍、上级选调、高校入学等特殊情况除外)。
4.报名咨询电话:0579—88821127、88821128
5.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由兰溪市人力社保局负责监督,监督电话:0579-88891752。
附件1:报名信息表
兰溪市教育局
2017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