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我市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规范事业单位招聘行为和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吸收优秀应届毕业生进入市属学校教师队伍行列,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湖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市直学校招聘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有关事项的通知》(湖教人〔2017〕213号)文件精神,现就市属学校赴浙江师范大学招聘2018年优秀应届毕业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组织。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
三、招聘岗位。具体见附件。
四、招聘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专业对口的应届毕业生属于招聘对象范围:
1、浙江师范大学初阳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
2、浙江师范大学(除初阳学院)师范类应届本科优秀毕业生;
优秀毕业生是指应届本科毕业生中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三好学生)、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团干部)、学院及以上优秀共产党员;担任一学年及以上的校级学生会正、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担任一学年及以上的学院级学生会正、副主席;大学期间获得校级学年度奖学金一等奖一次及以上,校级学年度奖学金二等奖一次及以上,校级学年度奖学金三等奖两次及以上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3、浙江师范大学应届硕士毕业生(要求本科是师范类,专业对口且本科生直接考〈升〉入硕士研究生学习)。
五、招聘程序。
1、2017年11月21日(上午8点30分至11点30分)在“浙江师范大学25号楼102教室”现场报名;
2、填写《报名表》;
3、由市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核;
4、市教育局会同各招聘学校考评组统一组织考核,考核根据招聘岗位特点,运用笔试、面试、技能水平测试测评等多种形式;
5、考核后,各考评组将考核成绩、拟招聘录用人员名单报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审核同意后,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考察。体检及考察一般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及考察的相关标准和规定执行。
6、市教育局统一在《湖州人才网》公示招聘结果。
7、招聘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
六、咨询电话:(0572)2398579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