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2016届硕士研究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所属杭州江南实验学校等5家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面向2016届硕士研究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7名。根据杭州市《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岗位
本次招聘被录用人员均列入事业编制。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及其它情况详见《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2016届硕士研究生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以下两类2016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研究生:
1.全国重点大学毕业生;
2.普通高校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或优秀学生(团)干部,或综合成绩排名前15%的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除符合上述招聘范围外,应聘人员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委托报名。
报名地点:见附件1。
报名时间:12月29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双休日除外)。
报名者请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单、获奖证书、身份证、学生证等原件和复印件、个人简历等材料(见附件2《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并填写《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和《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亲属关系申报表》(见附件4),到招聘单位现场投递,并进行面谈。
招聘单位根据资料审核及面谈情况后评分,确定报名对象是否进入面试。
五、面试考核
本次招聘面试考核由区教育局和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一般采取课堂教学、模拟教学、交流问答、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具体考核形式由招聘单位制定,面试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面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的直接淘汰。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对象。
六、考察和体检
考察由招聘单位按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费用自理。考生如患有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器质性疾病、精神疾病等的,应向体检医生说明,如隐瞒不报,一经发现,不予录取或解除人事聘用关系。
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七、公示及聘用
根据面试考核、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杭州教育网和滨江教育信息网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含试用期)。
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1)逾期不能报到;(2)经查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3)不能在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的。
被聘用后两年内不能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关系。
八、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负责解释。
本次报名,欢迎全国重点大学应届本科生、普通高校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来电或现场咨询,但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联系人:郑老师,联系电话:87702530(工作日)。
附件:
1.《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2016届硕士研究生公开招考计划表》
2.《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报名所需材料清单》
3.《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报名登记表》
4.《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亲属关系申报表》
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
201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