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普陀区2016年公开招聘中小学语文数学教师考试办法
一、考试形式与计分办法
(一)考试形式为笔试、面试、上课,每项考试分数均为100分。
(二)笔试结束后,中小学语文岗位以1:3进入面试,中小学数学岗位以1:4进入面试;面试结束后,以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以1:2进入上课。
(三)各岗位考试总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上课成绩占40%(分数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当总成绩并列时,按上课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名次,当上课成绩也并列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名次。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二、考试安排
(一)笔试:7月26日下午14:15点名抽签,15:00—16:30考试。笔试内容为教育理论和学科基础知识。
(二)面试:7月27日下午12:40点名抽签。准备15分钟,面试5分钟。
(三)上课:7月28日下午11:30点名抽签,上课形式为微课,备课60分钟,上课10分钟。
(四)考试地点:沈家门小学教师会议室(普陀区东港晨晖街35号)。
参考人员随带身份证,考试用笔(蓝、黑色),不能携带其他资料和用品。
三、其它
面试成绩、上课成绩现场公布,所有成绩均于当晚在普陀教育网通知公告栏公布。
考试迟到视作放弃。
以上考试时间及地点如有变动,会在普陀教育网上及时通知,请应聘人员予以关注。
请各应聘人员沿途注意安全,外地学生请提早到普陀,以免延误报到考试。
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
201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