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招聘公告(2017年3月8日发布)和有关规定,现将2017学年宁波市鄞州区教育系统幼儿园教师招聘面试、技能测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围面试(技能测试)人员名单
职位一:陈小燕、张秋君、金颖芳、陈倩倩、戴婕、王丹亚、周梦婷、刘洁、吴之乐、管小琼、任梦婷、鲍金璐、孟江滢、管冰蓉
潘瑾、朱聪颖、徐紫颖、周金颖、鲍凯妮、俞洁、傅愈、徐春维、林思雨、王柳明、陈佳雯
职位二:陈芳、吴瑜超、胡燕波、俞炀佳、汪嘉琦、苏铭、史珂、贺芳静、孙婷婷、葛嘉慧 、方超、郑蒙巧
二、技能测试、面试时间
2017年4月23日上午,7:30报到。
三、技能测试、面试地点
鄞州区中河街道宋诏桥小学(鄞州区麦德龙路2号)。
四、技能测试、面试项目
技能测试:即兴绘画40分钟(绘画作品无需表现色彩)、弹琴(自备弹奏1分钟、即兴弹奏1分钟)、唱歌(自备清唱歌曲1分钟、即兴视唱1分钟)、舞蹈2分钟。
面试:试讲准备30分钟,试讲10分钟。
五、技能测试自带材料
1.绘画:绘画用铅笔、记号笔、橡皮等。
2.弹琴:自备琴谱。
3.唱歌:自备歌曲1首。
4.舞蹈:自备成品舞蹈1个,自备伴奏带(CD、电脑光盘、U盘等播放设备)。
六、技能测试、面试须知
1.考生须持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前等候室”,关闭所有通讯工具并交与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否则视同作弊。
2.考生须按时进入“考前等候室”, 7:40以后不得进入“考前等候室”。考生中途不得擅自离开“考前等候室”,上厕所须有管理人员陪同,中饭由考点学校统一提供。
3.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资料、通讯工具、计算器进入“面试准备室”。只准带必需的文具,如蓝(黑)色字迹钢笔、圆珠笔、签字笔、铅笔和橡皮、绘图仪器。“面试准备室”中的教材不能带走或涂改。
4.考生须按抽签号顺序,由工作人员安排分别进入“技能测试试场”、“面试准备室”和”面试试场”,考试过程中,不准向评委自我介绍或暗示、透露个人信息。
5.技能测试(不包括绘画)、面试时间分别为10分钟,到时终止;面试不足8分钟酌情扣分。
6.考生技能测试、面试结束后,必须立即离开试场,更不得再次进入“考前候考室”,不能跟未测试人员接触。考生不得在试场周围逗留,更不得喧哗,测试结束后分别到“技能测试候分室”、“面试候分室”等待技能测试、面试成绩。
7.违反上述相关要求的,取消技能测试、面试资格或成绩。
8.其他违纪违规行为,参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2017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