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永嘉县教育局
关于赴高校公开招聘职高专业课教师的公告
为了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温州市教育局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温教人〔2015〕22号)和县政府《关于县教育、卫生系统继续实行直接考核招聘紧缺人才的请示》批复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职高专业课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职高专业课教师9名,各招聘学校具体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一、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应届毕业生,学科综合成绩排名为前40%;校级应届优秀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研究生。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以及技能资格条件。
3、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教学基本功,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7年4月15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面(测)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具体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7年4月15日8:30—16:00,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
报名材料:
(1)报名表(见附件2);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两寸彩色近照1张;
(6)成绩单及学校有关证明材料;
(二)面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对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生进行以专业知识为主的面试。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未达到最低分的不予聘用。根据面试结果,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意向书。
(三)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报考人员的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2013〕2号)执行。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四、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永嘉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将个人档案寄送永嘉县教育局政工科(地址:永嘉县东城街道码道街67号,邮编:325100),2017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对证件不全、档案未转入、提供虚假证件材料或经审核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的、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规定学历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人员在永嘉县教育系统最低服务期限为5周年。
(二)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将在永嘉教育网(http://www.yje.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三)回避。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四)招聘工作监督。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整个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须严格执行人事政策法规及工作纪律;参加招聘的考生须严格遵守本公告有关规定,如发现徇私舞弊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对面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六)咨询。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学校直接咨询。永嘉县第二职业学校祁老师13868613232,永嘉县第三职业学校 赵老师13587970958,永嘉县职业中学吴老师13806832981。
(七)特别说明,报名时间如遇专场招聘会的时间改变,也将改变。
本公告由永嘉县教育局、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