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庆元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庆元县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65名。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和报考条件见《2017年庆元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需求计划表》(附件2)。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中小学教师招聘范围、对象
1.庆元县户籍(以2017年5月3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或庆元县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2.非庆元县户籍(以2017年5月3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3.目前在我县服务的大学生志愿者、大学生“村官”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视同具有庆元县户籍。
(二)职中电子商务实训指导师招聘范围、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三)书法教师招聘范围、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书法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2. 具有书法特长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①在教育行政部门或省书法家协会组织的专业比赛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②省级及以上书法家协会会员。
(四)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具备《2017年庆元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需求计划表》(附件2)中所需报考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 年龄为18至30周岁(1986年5月3日至1999年5月3日期间出生)。
2.历届毕业生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相应的全国统考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硕士研究生允许聘用后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职中电子商务实训指导师允许聘用后两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3.应聘专业与所学专业必须对口(按教师资格证书认定的对口专业或所要求学历层次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的对口专业报考;报考书法岗位的,要求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专业不限)。
4. 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
三、招聘办法
中小学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心理健康和初中社会等学科,采取先笔试再进行课堂教学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音乐、体育、美术、书法、信息技术、电子商务实训指导师等学科采取先笔试再进行技能测试和口头表达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
请考生登录网址:http://61.153.76.135:2001进行网上报名,同时打印网报页面截图,报名时间为2017年 4月 18日 至2017年5月3日下午17时。
2.现场确认
2017年5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在庆元县教育局会议室(濛洲街222号新公共服务中心20楼)进行现场确认,未网报的不能参加现场确认,已网报但逾期未确认者不能参加本次招聘。
3.现场确认提供材料
①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2017庆元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附件1)、身份证、户口簿(报考户籍不限的学科可不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毕业生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非庆元户籍的师范类专科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师范生证明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网报页面截图。
②历届毕业生需提供2017庆元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附件1)、身份证、户口簿(报考户籍不限的学科可不提供)、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全国统考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网报页面截图。
③现场确认时按规定缴纳考试考务费80元/人。
4.报名相关事项
①报名人员资格审核合格者,于5月5日下午14∶30—17∶30凭身份证到庆元县教育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②招聘计划数在3名及以下的,报考人数要求达到1∶3,否则将核减相应计划数或不开考;招聘计划数在4名及以上的,报考人数要求达到1∶2,否则将核减相应计划数或不开考。不开考学科的考生,符合其他学科报考条件的,允许改报参加其他学科的招聘。
③信息技术、心理健康学科符合报考条件的,中小学可以兼报。其他学科每位考生只能选择高中、初中、小学的一个岗位报名。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学科专业知识一门。笔试时间为5月6日,笔试实行百分制,总分为100分。报考人员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三)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或技能测试
1.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或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或技能测试不合格者不得入围体检、考察。
2.中小学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心理健康和初中社会等学科,招聘计划3名及以下的按1∶3,4名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课堂教学能力测试对象(测试时间另行通知)。音乐、体育、美术、书法、信息技术、电子商务实训指导师学科先进行笔试,然后所有参加笔试人员都进行技能测试(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3.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测试通知书参加测试。
(四)口头表达能力测试
报考音乐、体育、美术、书法、信息技术、电子商务实训指导师学科的考生,还需进行口头表达能力测试(测试时间另行通知)。口头表达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口头表达能力测试不合格者不得入围体检、考察。
(五)确定招聘入围人员
音乐、体育、美术、书法、电子商务实训指导师学科按考生笔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55%、口头表达能力测试15%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中小学信息技术按考生笔试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45%、口头表达能力测试15%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其他学科按考生笔试成绩50%、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成绩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然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若综合成绩相等,音乐、体育、美术、书法、信息技术、电子商务实训指导师学科以技能测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其他学科以笔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六)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按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
考察按《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
体检、考察有放弃或不合格的,在该岗位(专业)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或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拟聘用对象在庆元县教育网、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对象若有放弃,是否递补由县教育局和人力社保局研究决定。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聘用手续,2017年8月20日前不能提供毕业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它事项
1.考生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3.被聘用人员须在庆元服务满五周年(含试用期一年)。
4.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5.聘用后电子商务实训指导师二年内、其它学科一年内不能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予以解聘。
6.本次招聘需公开的信息将在庆元教育网、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布。
本公告由庆元县教育局、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庆元县教育局人事科 0578-6121393
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 0578-6122610
附件:
附件2:2017年庆元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需求计划表.xls
附件3:2017年庆元县公开招聘中小学综合成绩考核情况表.xls
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庆元县教育局
2017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