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嘉兴市海盐高级中学2017年新教师招聘补充公告(二)
因我校2017年新教师招聘工作的需要,根据海盐县教育局有关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继续发布我校2017年新教师招聘补充公告(二),内容如下。
一、招聘计划
序号 |
招聘岗位 |
专业要求 |
招聘计划数 |
1 |
高中语文教师 |
汉语言文学 |
1 |
合计 |
1 |
说明:
1.以上专业指应聘者在全日制普通高校所学的专业;
2.本科毕业生报考岗位应与专业要求相一致,硕研及以上学历的报考岗位应与专业要求相一致或相近相关。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符合《教师法》的有关规定,取得相应的学历和资格条件(录用的未取得教师资格的应聘者须在一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
(二)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身体、心理素质。
三、招聘的资格条件、范围对象
应聘者须符合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1.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业对口的2016、2017届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211”大学专业对口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中的品学兼优者(一本生源);
3.全日制普通高校专业对口的应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以入学时的分类为准)达到优秀毕业生招聘条件的,即大学期间学年度获得校级二次二等及以上奖学金或三次三等及以上奖学金,每学年限计一次。
对符合上述条件的报名对象放宽生源地限制、户籍要求和教师资格要求。
四、招聘程序与办法
1.报名: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1月20日下午17:00止。
报名时须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学校初审后保存。
(1)报名表(见附件)1份;
(2)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
(3)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由毕业学校出具是否师范类的证明;
(4)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5)各类获奖证书;
(6)在高校学习成绩证明(大一至大三各学期);
(7)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
(8)其他根据职位要求需要提供的材料。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来校报名:行政楼三楼306室或305室;或在学校在外设立的招聘点报名)。特殊情况事先跟学校联系,可以先将报名所需材料照片打包发往邮箱:
345234401@qq.com
2.资格审查:先由学校进行资格初审,再由上级有关部门进行资格验审(验审时须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验审时间安排在学校考核前一天或当天报到时进行)
3. 学校考核:2017年1月21日~2月28日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验审合格后,参加由学校组织的考核。考核主要为面试,面试形式为课堂教学(试讲)和问题回答两部分,时间30分钟,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5分者将取消录用资格。如参加应聘考核人数过多,先进行笔试(主要是本学科内容),取前3名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不计入考核总分。
4.体检和政审:学校考核后,根据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录用对象,由学校组织进行体检和政审(体检费自理)。
5.考察公示:上述各项考核要求全部合格后,由海盐县教育局按规定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公示。
6.录用签约:公示期内有异议,经查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签定《就业协议书》,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视作自动放弃。
四、其它说明
1.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等原因,将依次递补。
2.录用后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规则》的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2017年应届毕业生按毕业生报到程序办理,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3.凡被聘用者,在海盐县教育系统的服务期须不少于五年。
4.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海盐县教育局2017年新教师第一批招聘工作通告》执行。
联系人:虞老师(13819378667),周老师(13586316867),梁老师(13586367219)
学校地址:浙江省海盐县武原街道环城南路秦山大道东首
本办法解释权属海盐高级中学校长室
海盐高级中学
2016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