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温政发〔2009〕59号)规定,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聘用后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式编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具有较强的实证研究能力、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事业心、责任心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教学和科研工作。
(二)35周岁以下(1981年12月22日以后出生);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须在2017年1月底前获得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及以上证书)。
二、招聘计划
序号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户籍 |
性别 |
专业要求 |
01 |
市委党校教师 |
1 |
不限 |
不限 |
经济学(学科门类)、管理学(学科门类)、社会学(一级学科) |
三、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采用网上预报名与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的方式。
1.预报名时间:公布之日起至2016年12月20日。
预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保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中共温岭市委党校网站上下载《中共温岭市委党校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1),如实填写后,提交到电子邮箱:wlswdx@163.com(需附科研成果电子版)。
2.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应聘人员于2016年12月22日上午8:30-12:00,带《报名表》和应聘所需资料,到温岭市委党校(浙江省温岭市万泉东路88号515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现场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不足招聘计划人数3倍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人数。
现场资格审核所需资料:应聘人员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户籍证件、获奖证书、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一寸彩照1张;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应聘。
四、考试方式、内容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面试满分各为100分,合格分均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果考生考试总分相同,则笔试分数高者排位在前。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考试后,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参加体检或放弃体检,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人事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已就业者由本人与原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后再按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如出现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招聘的人员在中共温岭市委党校服务年限不得低于5年。
3. 考试期间,本单位统一提供免费食宿。
4. 联系方式:
地 址:浙江省温岭市万泉东路88号中共温岭市委党校办公室
邮 编:317500
联系人:郑老师,赵老师
电 话:0576-86179015 15968629852(郑)
0576-86179009 13586289611(赵)
传 真:0576-86179019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温岭市委党校负责解释。
中共温岭市委党校
2016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