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温岭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拓宽教师来源渠道,改善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全面发展,根据温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温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温政发〔2009〕59号)规定,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教师12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招聘对象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
1.温岭市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下同);
2.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温岭市常住户口的人员(以2016年6月23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下同);
3.具有温岭市常住户口的人员(以2016年6月23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其中以下职位放宽户籍限制:
(1)附件中招聘序号D27~D30的招聘对象放宽到具有台州市常住户口的人员(以2016年6月23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2)附件中招聘序号D13~D26的招聘对象放宽到具有浙江省常住户口的人员(以2016年6月23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3)附件中招聘序号D31~D33的招聘对象放宽到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的人员(以2016年6月23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不得报考。
2.已报名参加温岭市教育局组织的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招聘考试的人员(自愿放弃师范类毕业生招聘考试成绩的人员除外,一经报名即视作师范类毕业生招聘考试成绩无效)。
3.已报名参加温岭市教育局组织的2016年高学历人才招聘考试的人员(自愿放弃高学历人才招聘考试成绩的人员除外,一经报名即视作高学历人才招聘考试成绩无效)。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服从分配;
2.热爱教育事业,志愿从事教师工作;
3.具有与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4.身体健康;
5.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
三、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报考者应在报名时确定报考职位,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温岭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教师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一人限报一个职位。
网上报名时,请使用基于Chrome内核的最新360浏览器或最新谷歌浏览器。
1.报名网址:http://122.226.134.58:8083/web5/project/projectinfo.aspx。
2.报名时间:2016年6月16日0时至6月24日16时30分。
3.报名流程:
(1)点击“报名须知”查看网上报名的相关政策和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2)点击“网上报名”,进入基本信息和报考职位的采集界面,按要求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报考职位,填写的信息务必真实有效。信息保存成功后,请务必牢记系统自动生成的报名序列号,凭报名序列号可修改报名信息、打印报名表和上传形象照片。
(3)点击“查询和修改”,修改个人的基本信息及报考职位。
(4)点击“照片上传”,上传本人近期的白底彩色形象照片,大小控制在600*800内。不符合要求的形象照片,现场资格审核时不予受理。
(5)点击“打印报名表”,打印《2016年温岭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教师报名表》。报名表一经打印将不能修改任何信息,请务必在打印报名表前核对有关报考信息。
(二)现场资格审核。报考者须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审核。
1.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16年6月23日至6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受理。
2.现场资格审核地点:温岭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温岭市太平街道东辉北路53号)。
3.现场资格审核办法:
(1)温岭市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打印的《2016年温岭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教师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相关户籍证件(户口已迁出温岭市的提供迁出地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户口未迁出温岭市的提供本人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并在2016年7月15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无法提供者不予列为面试对象。若出现空缺的面试人数,按该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其他人员应提供打印的《2016年温岭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教师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相关户籍证件(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温岭市常住户口的,提供父母双方或一方的户口簿;其他考生提供本人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每位考生需缴纳考务费80元。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职位(附件中招聘序号D02、D05、D10招聘职位为不足招聘计划数2倍;附件中招聘序号D15~D19招聘职位为不足招聘计划数1.5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因招聘计划取消而涉及的人员,允许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职位。
4.现场资格审核未通过者,可在现场资格审核结束前,修改基本信息,并重新打印《2016年温岭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教师报名表》,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5.打印笔试准考证。现场资格审核通过者,请于2016年6月27日至7月2日07时登录“温岭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教师网上报名系统”,点击“笔试准考证打印”,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招聘办法
(一)招聘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1.附件中招聘序号D01招聘职位的考试办法:
(1)笔试内容为:①学前教育学科专业知识(占70%);②教育基础知识(幼儿园)(占30%)。
(2)面试内容为学前教学技能展示,主要测试:①美术基本素质(占20%),时间30分钟;②音乐基本素质(占30%),时间10分钟;③模拟上课(占50%),要求备课30分钟,模拟上课10分钟。
2.附件中招聘序号D02~D04招聘职位的考试办法:
(1)笔试内容为:①各招聘职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占70%);②教育基础知识(小学)(占30%)。
(2)面试内容为模拟上课,要求备课60分钟,模拟上课15分钟。英语职位须用英语模拟上课。
3.附件中招聘序号D05~D33招聘职位的考试办法:
(1)笔试内容为:①各招聘职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占70%);②教育基础知识(中学)(占30%)。
(2)面试内容确定:
①附件中招聘序号D05~D08招聘职位的面试内容为模拟上课,要求备课60分钟,模拟上课15分钟。英语职位须用英语模拟上课。
②附件中招聘序号D09、D10招聘职位的面试内容为结构化面试,测试时间15分钟,要求在15分钟内回答指定的内容。
③附件中招聘序号D11、D13、D14、D23~D33招聘职位的面试内容为招聘职位所要求的专业基本素质和技能,测试时间另定。
④附件中招聘序号D12招聘职位的面试内容为主要测试:(Ⅰ)美术基本素质(占40%),时间30分钟;(Ⅱ)模拟上课(占60%),要求备课(初中美术)60分钟,模拟上课15分钟。
⑤附件中招聘序号D15招聘职位的面试内容为体育教学综合素质测试,测试时间另定。
⑥附件中招聘序号D16、D17招聘职位的面试内容为体育专项基本素质和技能测试,测试时间另定。
⑦附件中招聘序号D18招聘职位的面试内容为主要测试:(Ⅰ)音乐基本素质(占40%),时间15分钟;(Ⅱ)模拟上课(占60%),要求备课(初中音乐)60分钟,模拟上课15分钟。
⑧附件中招聘序号D19招聘职位的面试内容为主要测试:(Ⅰ)音乐专项基本素质和技能(占60%),时间20分钟;(Ⅱ)结构化面试(占40%),测试时间15分钟,要求在15分钟内回答指定的内容。
⑨附件中招聘序号D20~D22招聘职位的面试内容为主要测试:(Ⅰ)音乐专项基本素质和技能(占60%),时间30分钟;(Ⅱ)结构化面试(占40%),测试时间15分钟,要求在15分钟内回答指定的内容。
(二)各招聘职位面试对象比例确定。
1.各招聘职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计划数的一定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计算方式为小数点后第一位四舍五入)。确定面试对象比例(简称面试比例,下同)详见附件。
2.确定的面试对象若不足面试比例的,则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
(三)笔试有关规定。
1.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笔试合格分为50分,笔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面试对象。
2.若笔试入围最后一名出现同分数者,则以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为先,若两门成绩都相同,则按同名次一并进入面试。
3.笔试成绩(含各门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4.笔试时间、地点和科目:
(1)2016年7月2日上午9:00-11:30 教育基础知识;
下午14:00-16:30学科专业知识。
(2)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本次笔试不指定考试范围。
(四)面试有关规定。
1.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2.面试成绩(含各项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面试时间、地点详见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温岭人才网、温岭教育网。
本次面试不指定考试范围。
(五)考试总成绩合成。
1.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
2.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招聘职位的名次排序。若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为先;若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则以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为先。
五、体检、考察和聘用
(一)体检和考察。考试后,根据各职位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对象(若不足1:1比例的,则按实有人数参加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参照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社保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政策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列为考察对象。
2.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及《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3.因体检、考察等原因出现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二)择岗聘用。考察合格者,按招聘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择岗。择岗时间、地点、办法详见温岭教育网。
择岗后,由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已就业者按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的期限,由本人与原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后再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他事项
1.被招聘人员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2.被招聘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3.附件中招聘序号为D10职位的教师,须在2018年底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其他职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在2018年底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作解聘处理。
4.为确保教师队伍的稳定,促进新教师成长,2016年新招聘教师在温岭市教育系统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温岭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2016年温岭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计划一览表
招聘咨询电话:86126136、86215637、86216645、86151699
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温 岭 市 教 育 局
201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