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婺城区2017年面向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招聘教师简章
因工作需要金华市婺城区教育系统拟招聘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优秀毕业生、研究生46名。招聘录用的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限于招聘以下学科教师:初中社会6名、中小学语文10名、中小学英语4名、中小学数学6名、中小学科学4名、中小学信息技术3名、音乐3名、体育8名、美术2名。
二、招聘报名资格条件和要求:
(一)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从事中小学教师职业,服从组织工作安排;
(二)专业对口;
(三)具有较扎实的教育理论基础和较强的教学基本功;
(四)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五)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
(六)应聘者除符合以上五项条件外,必须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一项:
1.“211”院校毕业生;
2.国家免费师范生;
3.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并获得院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荣誉。
4.浙江省高等院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全能奖一、二等奖获得者或浙江省高等院校师范生学科竞赛一等奖获得者。
5.应届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研究方向为教育类(或本科为师范类专业),学习专业和申报学科专业必须对口。
三、招聘录用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本次报名只接受12月10日浙师大招聘会现场报名,报名截止到12月10日下午2:30。
(二)报名者需提供的材料:能证明自己大学就读期间在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综合素质、教学能力等方面取得的成绩的相关资料及自我情况介绍。
(三)填写报名表。
(四)报名结束后,由婺城区教育局会同区人力社保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复审,根据应聘者提供的材料择优部分优秀毕业生参加测试。
(五)进入测试环节的人员在婺城区教育局、区人力社保网公布。未进入测试环节的人员不另行通知,可以视自己具体情况根据婺城区2017年教师招聘简章的有关规定选择报考,招聘简章预计2017年春节前后公布。
(六)测试结束,按测试成绩确定拟录用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根据浙江省教师资格证体检标准。
(七)本次招聘按规定程序进行,入围测试人员、拟录用人员通过婺城教育网、区人力社保局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八)考生提交的有关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因提供虚假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因各高校优秀毕业生评比的时间各不相同,以优秀毕业生身份应聘的考生报名时需提供相关证明,并在2017年6月底前递交相关文件、证书,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九)2017年7月,应聘者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学籍档案等到婺城教育局办理报到手续,并签订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就业协议。如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能提交上述证件资料,按应聘者自动放弃签约处理。
四、本次录用人员由婺城区教育局统一安排到婺城区有关中小学任教。应聘者正式录用后,必须在一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不能如期取得的予以解聘。同时,在婺城区中小学服务满六年后才能提出调动或离职申请(因录用者违法、违规等原因不适宜继续任教的除外)。
五、提交报名表者视为认同本简章的各项约定,未尽事宜由婺城区教育局、婺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金华市婺城区教育局
婺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五日
金华市婺城区2017年面向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招聘教师面试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