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4名(见附1)。根据杭州市《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应届毕业生,指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17届及尚未初次就业的2016届毕业生,下同)。招聘对象还必须符合下列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四)具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其中,2016届(本科师范生除外)、2017届毕业生报考教师岗位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五)“应届毕业生”必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毕业研究生;2.全国重点大学毕业生;3.普通高校省级优秀毕业生;4.浙江省内普通高校校级优秀毕业生;5.杭州市生源毕业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报名
(一)本次招聘(面向上海高校)报名工作,采取非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5日12月至9日(电话咨询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
2.报名方法: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报名所需材料(见附2《报名所需材料清单》)电子稿发到109276945@qq.com
3. 见面咨询:12月中下旬在杭州安排一次见面咨询,届时根据报名材料信息,电话通知报名者见面的时间与地点。
三、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包括笔试与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笔试科目一门,教师岗位的考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及教材教法。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直接淘汰。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以笔试和面试成绩各按50%的比例折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四、考察与体检
考察和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体检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及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杭州教育网和招聘单位内部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逾期不能报到的,或2017届毕业生未能在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时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被聘用后两年内不能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关系。
专业条件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
联系电话:(0571) 86698137
浙江省杭州第二中学
2016年12月1日
附1:招聘计划
附2:报名所需材料清单
浙江省杭州第二中学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公告(上海地区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