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教育局组团赴高校招聘2017学年教师简章
一、参加招聘学校、岗位及名额
浙江省平湖中学、平湖市当湖高级中学、平湖市新华爱心高级中学、平湖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浙江省平湖高级技工学校拟招聘基础课教师13 名,职业类专业课教师11名,职业类实习指导教师8名(各招聘学校、岗位、专业要求以及名额等见附件1)。
二、招聘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及技能要求;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的范围和报考条件
1.基础课教师: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浙江省生源或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第一批录取的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被推荐为省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专业对口且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2.职业类专业课教师: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第一批、第二批(不含独立学院)录取的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专业对口且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3.职业类实习指导教师:浙江省生源或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专业对口且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及资格审查:本人现场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0日上午8:30---11:30,报名地点:浙江师范大学平湖市教育局专场招聘会现场。
2.考试。采用综合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方式。综合面试于12月10日下午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后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数1:2的比例于面试当天确定入围参加专业技能测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专业技能测试对象),并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由招聘学校组织的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实际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人员在技能测试后,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数1:1确定拟参加体检的对象。专业技能测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3.体检、考察。由平湖市教育局统一对拟定对象组织体检,体检的要求和标准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后,统一组织考察,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不按规定时间、 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4.公示拟聘用名单。对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对象,由平湖市教育局在平湖教育网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5.办理聘用手续。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按聘用审批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经同级政府人力社保部门核准后,在2017年8月份凭个人档案到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报到(具体报到时间另行通知)。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作自动放弃处理。报到后学校按相关文件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四、报名所需提供的材料
1.《平湖市教育局公开招聘2017学年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2.自荐书,含本人学习简历、基本情况、专业水平能力(提供专业总人数及本人名次)、论文和课题发表情况等;
3.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大学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4.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5.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学生证》、《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籍均以2016年12月10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9.近期一寸同底证件照1张。
五、其它事项
1.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2.每位报考对象限报一所学校的一个相应岗位。
3.录用聘任后执行服务期制度,在招聘学校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4.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7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5.录用后两年内须取得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6.联系方式如下:
金老师 0573-85236899 13758358928
胡老师 0573-85236887 15988357033 .
平湖市教育局
2016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