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学年平湖市教育局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满足2016学年中小学、幼儿园师资需求,现将2016学年平湖市教育局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拟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50名,其中平湖市公办中小学教师 117名(普通高中1名,职业类学校 29名、初中31名、小学56名),幼儿园公办教师 16名;教育人事代理民办学校(新华爱心高中、稚川实验中学、叔同实验小学)教师8名;嘉兴港区乍浦各校(园)教师9名(具体见附件1《2016学年平湖市教育局第二批招聘教师计划与岗位报考要求》)。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及技能要求;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报考的范围和报考条件
1.应聘普通高中和职业类基础课教师
嘉兴市生源范围或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2013届、2014届、2015届平湖市户籍且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平湖市生源范围或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已具备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也可报考相应的岗位。以上人员专业对口且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2.应聘职业类学校专业课教师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专业对口且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报考对象分社会生和2016年应届毕业生。社会生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0年4月6日以后出生),须具有相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无相应职业技能鉴定的除外),浙江省户籍。2016年应届毕业生为浙江省生源范围或户籍。
3.应聘职业类实习指导课教师
具有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且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报考对象分社会生和2016年应届毕业生。社会生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0年4月6日以后出生),须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无相应职业技能鉴定的除外),浙江省户籍。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无相应职业技能鉴定的除外),浙江省生源范围或户籍。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5年 4月6日以后出生)。
4.应聘义务教育学校教师
平湖市生源范围或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2013届、2014届、2015届平湖市户籍且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平湖市生源范围或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已具备相应岗位教师资格条件的也可报考相应的岗位。以上人员专业对口且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部分紧缺学科适当扩大报考范围:特殊教育扩大到嘉兴市生源范围或户籍的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13届、2014届、2015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及嘉兴市生源范围或户籍的2016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心理学、计算机信息技术、计算机网络管理、音乐和美术学科扩大到嘉兴市生源范围或户籍的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2013届、2014届、2015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及嘉兴市生源范围或户籍的2016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上人员专业对口且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5.应聘幼儿园公办教师
平湖市生源范围或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2013届、2014届、2015届平湖市户籍且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6.其他事项
(1)户籍均以2016年4月6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2)专业对口,且本科为师范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硕士研究生或全日制高师院校2016年应届硕士研究生也可报考相应的岗位,且不受户籍及生源地限制。
(3)小学教育专业毕业的按侧文、侧理可以报考小学相应各岗位。
(4)报考中小学语文学科岗位的需通过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考试。
(5)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聘人员可按教师资格证书所列任教学科确定可应聘学科(岗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聘人员,各学科(岗位)的专业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6)本简章所提出的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为:取得与报考职位相对应的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或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此证明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以及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证书。
四、招聘录用的程序
招聘工作的程序是:公布招聘信息、接受应聘人员报名、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组织考试、体检、考核、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办理录用手续等。
1.公布招聘信息。在平湖教育网、平湖人才信息网公布招聘信息。
2.报名及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按照招聘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平湖市教育局报名,同时填写招聘报名登记表,并提交相关材料。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进行资格审查。
3.考试。由市人力社保局和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考试分为笔试、面试(相应学科加试技能测试)。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有加试技能测试的按笔试成绩40%、面试(上课)成绩30%、面试(技能测试)成绩30%计算。职业类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按笔试成绩30%、面试(上课)成绩30%、面试(技能测试)成绩40%计算考试总成绩。
总成绩或面试成绩(含技能测试分)6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核人选。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招聘中学教师为中学教育学、心理学、课程改革,学科专业知识及其他相关专业知识等;招聘小学教师为小学教育学、心理学、课程改革及其他相关专业知识等;招聘幼儿教师为幼儿教育学、心理学及《幼儿教育指导纲要》及其他相关专业知识等;报考综合学科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为本综合学科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定于2016年4月16日(星期六),参考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内容为学科教学综合能力,参照教师资格认定中关于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要求进行。报考职业类专业课及实习指导教师、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书法、计算机信息技术、计算机网络管理学科教师和幼儿园学前教育岗位教师的需加试技能测试。
按各学段各学科岗位需求计算(平湖各校与乍浦各校分别计算),如相应报考人数超过一定比例的,笔试后以笔试成绩根据各学段各学科岗位需求数在1-6名的按1:3比例、7-12名的按1:2比例、13名及以上的按1: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后按考试总成绩,按各学段各学科类别总岗位数的1:1.2比例确定最低分数线(遇小数时按四舍五入法计算),入围后再按所报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选。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分数高者排位靠前。如有空缺岗位的,再进行第二次填报。
面试时间初定2016年4月24日和4月30日两天(分中小学和幼儿园),具体时间、地点及面试要求另行通知。
4.体检、考核。经教育局审核后,在规定时间内统一组织体检并进行考核。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实施,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对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公示前由于拟聘对象放弃等原因造成职位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要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在60分以上)。
5.公示。对拟录用的对象,在平湖人才信息网、平湖教育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有异议,并经查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6.聘用。公开招聘的教师列入事业编制管理,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执行。各学校与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2016年应届毕业生按毕业生报到程序办理,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和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时间:2016年4月6日----4月7日,上午8:30~下午4:00(中午不休息),地点:平湖市教育局2号楼5楼会议室。逾期不予补报。
2.报考人员报考专业必须与公布招聘的专业一致且每人限报一个学科。
3.本次实行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
4.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应聘报名表(附件2),下载后A4纸打印;
2)自荐书(包含本人学习工作简历、基本情况、教育教学水平、业务能力、工作成绩介绍等内容);
3)2016年应届毕业生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在校学习所有课程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2016年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应提供由毕业学校出具师范类的证明。2016年应届毕业生已具备相应岗位教师资格条件的,须提供教育学、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或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此证明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和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4)2013届、2014届、2015届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生,提交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职业类专业课或专业实习指导教师的,按岗位报考要求,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还应提交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专业对口相关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以及与报考岗位要求相一致的其他材料;
6)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8)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9)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0)近期一寸证件照1张;
11)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硕士研究生,出具有关学校证明;
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则一律取消应聘、录用资格。
如有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前往报名的,可以委托亲属报名,并提供上述所需材料和受委托亲属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委托人亲笔签字的委托书。
六、其它
1.每位报考对象限报一所学校的一个相应岗位。
2.录用聘任后执行服务期制度,在招聘学校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3.非师范类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的录用人员,在录用后2年内必须取得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师范类应届毕业生须在毕业时取得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4.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6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5.本次招聘工作联系咨询电话:0573—85236899,0573—85236887。
6.未尽事宜,由教育局商市人力社保局按有关规定研究执行。
附件:
1. 2016学年平湖市教育局第二批招聘教师计划与岗位报考要求 ;
2. 2016学年平湖市教育局第二批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平湖市教育局
2016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