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嘉兴市属部分公办学校(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满足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嘉兴市直属公办学校(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嘉兴市属部分公办学校(单位)计划招聘教师15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2016年嘉兴市属部分公办学校(单位)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附件一)。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1、嘉兴市生源<包括(县、市区)>的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籍所在地)。
2、嘉兴市生源或嘉兴市户籍的在职教师和社会人员(户籍以2016年3月15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
3、对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报考人员不限户籍: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2)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在校学习期间获得两次二等及以上校级年度奖学金。
(3)对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和获得省特级教师、地市级名师、地市级学科教学带头人等荣誉称号的人员。
4、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6年3月15日及以后出生)。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身心健康,有志于嘉兴教育事业。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者为在职教师或报考实习指导教师岗位的人员,学历可放宽至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16年3月15日前取得)。
4、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毕业生由所在学校出具证明),研究生及报考职教类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岗位的,教师资格可适当放宽。
5、在职教师报名时需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7、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6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6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采用现场报名,如本人现场报名确有困难,可书面委托他人代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15日至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2:30—16:00)。
(2)报名地点:嘉兴市教育考试院一楼(嘉兴市勤俭路975号)。
2、凭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1)报名表:一式二份(附件二自行下载填写并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2)身份证。(3)毕业证(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凭学校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4)教师资格证(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师范类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师范类证明材料)。(5)户口簿(嘉兴市生源的毕业生可凭户口簿中迁往高校的户口页确定生源)。(6)相关获奖证书。(6)近期一寸同底照片2张。(7)其它:社会人员另须提交原单位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等的基本情况介绍。在职教师另需提交所在学校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及职称等与岗位要求相关的证件,并在进入体检、考察前提交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同意的书面材料,否则视作自动放弃。
3、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报名结束3天内按嘉兴教育网相关通知,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4、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报学科及填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如因选报学科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全面等影响本人考试的,由报考人员负责。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等,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招聘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考试和考核
1、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①笔试形式为闭卷,主要考查与招聘岗位相关的学科专业知识和综合应用能力。
②对同一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超过1:5的统一进行笔试。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③笔试满分为100分。
④对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具有博士学位、与岗位要求相一致的正高级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获得省特级教师、地市级名师、地市级学科带头人等荣誉称号的人员,可免予笔试。免笔试人员名单经市教育局批准后,在嘉兴教育网向社会公布。
⑤参加笔试后进入面试的人选(不包括免笔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2或1:3的比例确定(对招聘岗位人数为1名又没有免笔试人员的,按1:3的比例确定;其余均按1:2的比例确定)。如笔试成绩并列,则同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分通过笔试后进入面试人员和免予笔试人员两类)在嘉兴教育网(教育人事栏目)公布。
(2)面试
①面试主要是上课,但对职业学校的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除上课外,还可根据专业的不同要求,进行实践操作能力测试。
②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如面试成绩并列,则同时进入学校考核。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学校考核。
③进入学校考核范围的人员名单,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2或1:1.5的比例确定(对招聘岗位人数为1名的,按1:2的比例确定;对招聘岗位人数为2名及以上的,按1:1.5的比例确定)。
2.学校考核
(1)考核主要包括综合素质、专业知识水平(包括毕业生的学业情况)、教育教学能力及工作实绩等。
(2)进入学校考核人员,持本人身份证、以及招聘学校要求提供的材料按通知要求,到达考核地点进行考核。
(4)学校考核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5)综合成绩=面试成绩×70%+学校考核成绩×30%。
(6)根据招聘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如综合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学校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入围体检、考察。
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嘉兴教育网公布。
(三)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结束后,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
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环节出现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的,按招聘岗位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确定的拟聘用人选,在嘉兴教育网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内存在异议,经调查核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决定不予聘用的,不再递补。
(五)聘用
公开招聘的教师列入事业编制管理,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执行。各学校与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公开招聘的教师委托市师资交流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按毕业生报到程序办理,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和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1、截止到2016年3月15日户籍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
2、报考人员须用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教育局依据有关规定执行。
4、招聘公告、入围考核、体检、公示人员名单等相关事宜,在嘉兴教育网http://www.jxedu.net.cn/上公布,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考试、考核成绩可在嘉兴教育网查询。
联系咨询电话: 0573-83850525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嘉兴市教育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监督电话: 0573-82097050(驻教育局纪检组),82228947。
附件:
一、2016年嘉兴市属部分公办学校(单位)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及教师资格证明(样张)
嘉兴市教育局
201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