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化县2015年赴浙江师范大学等高校招聘教师公告(第十五号)
为适应开化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补充一批学科专业建设急需的紧缺人才,有效改善我县教师队伍的学历、专业结构,不断提升师资队伍整体素质,根据《关于印发﹤开化县事业单位赴外招聘紧缺人才办法﹥的通知》(开人社[2013]132号)精神,现将开化县赴高校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报聘对象应具备热爱教育事业、思想政治素质好、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等基本条件,同时还应具备以下具体条件:
(一)学历要求: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二)年龄和户籍要求: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1984年11月13日至1997年11月13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的可放宽到35周岁(1979年11月13日至1997年11月13日期间出生);户籍不限。
(三)教师资格及专业要求:
1.具有相应教师资格(应届师范生或现场报名时已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和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的应届毕业生,视同持有教师资格);
2.中小学音乐、美术、信息技术、职高专业课教师等岗位报名时教师资格证暂不作要求,但入选对象必须在聘用后两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否则予以解聘。
3.所学专业要求与报考学科对口,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
(四)自愿在开化教育系统服务五年。
二、招聘岗位计划数
根据需求,2015年赴高校招聘教师61名(具体计划详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按岗位报名的办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聘用等程序进行招聘。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khrlj.cn/)、开化教育网(http://www.khedu.net/)和相关高校等网站,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各高校人才招聘现场会发布的时间和地点。请有报考意向的人员及时登录各相关高校网站查阅,时间如有变动以各高校网站发布的招聘现场会的公告为准。
报名时间 |
报名地点 |
备 注 |
2015年11月20日 |
杭州师范大学(杭州) |
设报名咨询点 |
2015年11月21日 |
浙江师范大学(金华) |
设报名咨询点 |
2015年11月22日 |
衢州学院(衢州) |
设报名咨询点 |
2015年11月25日 |
安徽师范大学(芜湖) |
设报名咨询点 |
2015年11月28日 |
温州大学(温州) |
设报名咨询点 |
2015年11月28日 |
江西师范大学(南昌) |
设报名咨询点 |
2015年12月4日上午9:00-11:30在浙江师范大学行政中心西边连廊招聘洽谈室举办开化招聘教师专场会。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有报名意向的可选择报名点,填写报名表(见附件3),并到招聘现场递交应聘材料,即可完成报名。
3.现场报名时应提供身份证、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所就读大学出具的学历证明、师范生证明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政治面貌证明、普通话测试等级证、英语等级证、计算机等级证、各类获奖和荣誉证书、学校出具的学业成绩表等,以及其它能证明个人相关能力水平的证书或材料。其他材料自行酌情添加。
(三)资格审查
根据报考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和比选,确定参加考试对象。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试
1.综合素质考评:根据符合条件报考对象的就读学校、学历层次、学业成绩、技能特长、获奖情况以及在校综合表现进行综合素质考评,按照一定比例择优通知考生参加面试考核。综合素质考评满分为100分,具体考评内容见附件2。
2.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分组进行,由评委进行量化打分,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考核时间:2015年12月5日,面试地点:浙江师范大学内(具体时间、地点另行短信通知)。
根据总成绩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综合素质考评×40%+面试×60%),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考核对象,并签订就业协议书。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总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考核对象。
考试由开化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参与。
(五)考核
由教育局负责组织对应聘者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奖惩情况等。在校表现须有学校院、系及以上单位出具的书面鉴定材料。因违纪被所在学校处罚或参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被有关部门认定的,不予聘用。考核不合格或本人放弃考核的依次递补。
(六)体检
对拟聘用考生进行体检,体检参照教师资格认定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的,视作放弃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依次替补。
(七)聘用
经考试、考核、体检择优确定拟聘用对象,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用对象须在2016年9月30日前按期取得毕业证书及相应的学位证书,如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书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前放弃、取消聘用者可依次递补。
聘用人员见习期结束并确定续聘前,应按要求办理落户(含农转非)手续。首次签订聘用合同的期限为5年。人员聘用后,须在本县服务满5年。
本公告有关事宜由开化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0—6012795、6013538
联系人:徐老师、汪老师
附件1:开化县2015年赴高校招聘教师计划表
附件2:开化县2015年赴高校招聘教师综合素质考评内容.rar
附件3:附件3 开化县2015年赴高校招聘教师报名表.rar
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开化县教育局201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