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新昌县委组织部
新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新昌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为满足全县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新昌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将组织实施2016年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6年教体系统、卫计系统非医务人员、其他单位计划公开招聘人员202名,其中教体系统119名、卫计系统非医务人员14名、其他单位69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可于2016年4月8日登录新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xcrlsb.gov.cn/)查询。
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招聘10名及以上的岗位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2倍)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计划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改报名。
二、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报考:
(1)取得招聘岗位所需毕业证书的社会人员;
(2)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
(3)市内卫生卫计单位在编卫技人员报考按绍兴市卫计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卫生计生单位卫技人员招聘调配工作的通知》(绍卫计发〔2015〕197号)文件执行。
在2016年4月21日前通过网络教育、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按社会人员报考。
上述人员中属于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16年9月30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研究生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
(二)招聘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国家认可的学历;年龄要求为18周岁至35周岁(1998年4月21日-1980年4月21日);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单位规定的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三、报名时间、地点、资料
(一)报名时间:2016年4月21日上午8:30至下午16:30。
(二)报名地点:新昌县人力资源市场(鼓山中路179号)。
(三)报名资料: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随带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学生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报名时还须随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可在新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一寸免冠近照3张,考试费按每人每科40元(两科合计80元)收取,并按规定填写《报名表》。
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初审结束后,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行公布。
四、笔试、面试、体检、考察
(一)笔试:笔试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实施,每个科目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和科目为:2016年5月14日上午9:00—11:30 《综合应用能力(A类)》;下午14:00—15:3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其中《综合应用能力》为全主观题或客观题与主观题相结合,《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全客观题。《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不指定参考用书。
笔试后,根据各招聘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招聘3名及以上按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开始2天前,相关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在该岗位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二)面试: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视作自动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减员不递补。面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