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嵊州市教育体育局下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满足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教师54名。招聘方案已经嵊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将招聘办法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忠诚教育体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心智健全,体检符合要求;
3.具有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专业对口。
二、招聘学科、人数、专业要求
(一)中学教师(24人)
学 科 |
招聘人数 |
专业要求 |
高中英语 |
1 |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毕业生(含2016年毕业生),且本科为师范类相应专业。 2.全日制普通高校相应专业硕士研究毕业生(含2016年毕业生),硕本一致,且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3.全国“985工程”、“211工程”高校全日制相应专业本科毕业生(含2016年毕业生),且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师范类毕业生可凭师范生证明材料报名)。 4.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师范类相应专业本科毕业生且曾获得过优秀学生奖学金或总排名年段前30%。 符合条件1、2、3的,年龄需在1986年1月8日及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上出生日期为依据)。 |
高中生物 |
2 | |
高中历史 |
2 | |
高中地理 |
2 | |
高中信息技术 |
2 | |
初中语文 |
4 | |
初中数学 |
4 | |
初中科学 |
3 | |
初中社会 |
3 | |
初中英语 |
1 | |
合 计 |
24 |
(二)小学、幼儿园教师(30人)
学 科 |
招聘人数 |
专业要求 |
小学语文 |
5 |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毕业生(含2016年毕业生),且本科专业与招聘学科一致,且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2.全国“985工程”、“211工程”高校全日制相应专业本科毕业生(含2016年毕业生),且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可凭师范生证明材料报名)。 3.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相应专业本科毕业生(含2016年毕业生),且曾获得过优秀学生奖学金或总排名在年段前30%。 4.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师范类相应专业专科毕业生且曾获得过优秀学生奖学金或总排名年段前20%。 符合条件1、2、3的,年龄需在1986年1月8日及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上出生日期为依据)。 |
小学数学 |
5 | |
小学科学 |
5 | |
小学英语 |
5 | |
学前教育 |
10 | |
合 计 |
30 |
三、招聘程序
1.网上报名
报考者填写《浙江省嵊州市教育体育局下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详见附件1,按附件2要求认真填写),将电子稿发送至邮箱:szsjtjrsk305@163.com。
报名时间: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16年1月8日17:00。
2.现场确认
经初步筛选后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并现场确认报名情况。规定时间内未到现场确认的视作放弃报名。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嵊州教育网)。
现场确认时须提供下列材料(按顺序装订好材料的复印件):
(1)《浙江省嵊州市教育体育局下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贴上近期免冠1寸照片)。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6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研究生还需提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6届师范类毕业生提供由毕业院校就业指导部门开具的师范专业毕业生证明);
(6)荣誉证书及其它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相关考生须提供奖学金证明材料、年段排名证明材料、各学科成绩单等原件及复印件)。
(7)近期免冠1寸照片两张。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教师招聘过程中如发现资格不符、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即取消考生资格。
3.考试
现场确认后次日组织考试。考试采取面试、说课的方式,考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合格分不予聘用。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各职位根据考试成绩高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4.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由嵊州市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以指定医院体检结论为准。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视作放弃。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所招聘职位缺额不再递补。
5.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有关规定执行。
6.公示及聘用
(1)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嵊州人才网和教育网上进行公示。
(2)高中安排到嵊州市教体系统下属普高学校,初中、小学、学前教育安排到下属市区、街道、农村学校(幼儿园)。
(3)各学科将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岗位,初定在8月份。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岗位选择或不选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因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或放弃已选择岗位,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四、其他事项
1.有关待遇:(1)新聘用人员按《关于在全市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的实施意见》(嵊政办〔2005〕164号)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工资待遇按事业单位现行规定执行。
(2)根据《中共嵊州市委办公室 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优秀人才引进培养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嵊市委办发〔2015〕48号),对于引进的全国211、985重点院校师范类全日制本科毕业且升入相应高校全日制毕业的硕士研究生,给予5万元安家津贴、5万元购租房补贴。
2.拟聘用人员于2016年8月持《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荣誉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到嵊州市教育体育局人事科报到。报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能报到的,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职位所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或发现有弄虚作假和不符合报考资格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3.新聘用教师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5年内、大学专科学历的7年内不得调动。
4.新聘用教师需按照相关规定办毕“农转非”手续后,方可办理聘用报到手续。
5.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由嵊州市教育体育局按有关规定解释。咨询电话:0575-83332036,0575-83031206,0575-83030208。
6.为接受社会监督,嵊州市教育体育局设立监督电话:83030860。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
2015年12月18日
附件:浙江省嵊州市教育体育局下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