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浦江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我县部分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需要,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实施2015年全县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5年全县部分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39名,其中教育系统67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条件详见招聘计划一览表。招聘公告于6月26日以后登陆浦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pjhrss.gov.cn)、浦江县人才网(www.pjren.com)查询。
二、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1.具有浦江户籍(公告之日止)或生源地为浦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或各类高校历年毕业生。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户籍不限。招聘计划中某些岗位对户籍有不同要求的,按招聘计划执行。
上述应届毕业生应于2015年9月30日前取得招聘条件所需的学历证书,其他人员应于报名前取得招聘条件所需的学历证书(含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书)。
2.本县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应聘。
(二)应聘资格条件
1.应聘人员应当具备《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中的有关规定条件和招聘岗位所需具体条件;
其中,有关专业条件由招聘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进行认定,以适合岗位工作需要为原则,不强调专业名称字面完全一致。
鉴于本次招聘的体检和考察工作将参照现行浙江省公务员考录相应环节工作的办法进行,身体状况不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或存在不宜录用为公务员的各类情形的人员,不宜应聘。
2.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3.年龄18至35周岁(1979年6月 26日至1997年6月26日期间出生)。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按单位按岗位的办法,经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对聘用者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具体招聘办法如下: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7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北路97号)一楼大厅。
报名办法:凡符合条件者,请携带报名表一式二份(浦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下载),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 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近期免冠二寸正面照二张,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交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合格者需缴纳考务费40元。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如不能提供毕业证书的,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准考证领取方式
应聘人员须凭本人身份证于7月15日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笔试
笔试时间:2015年7月18日。应聘人员需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内容包括哲学、政治、历史、人文、法律、科技、管理、经济、公文、常识、写作等;报考幼师岗位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和教育政策法规。满分为100分。
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按照实际参加考试总人数淘汰10%的人数比例划定。
(三)面试
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名额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按1:2比例;招聘计划15名及以上,按1:1.5比例)。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对基本知识的掌握及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思维反映能力和气质风度仪表等;报考幼师岗位的,面试主要考察说、弹、唱、跳、画五项基本技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与招聘名额出现1:1的比例时,面试成绩合格分为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幼儿教师岗位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总成绩。
(四)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2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有小数的四舍五入;其中招聘计划2名及以下的,按1:1.5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和办法执行;教师岗位有特殊行业要求的部分体检项目,其标准如严于上述规定的,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和聘用资格。
体检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后,在体检、考察入围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并予以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户口为农业户口的,聘用之前须转为非农户口)。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的,或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聘用条件等情况的,取消拟聘资格。
四、其它事项
1.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考发〔2007〕32号)执行。对违纪违规行为,按《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要求,上报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希望广大应聘人员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诚信应聘,诚信参考,不要在信用记录上留下污点。
3.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4.本次招聘所涉及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到2015年6月26日。
5.本次招聘有部分事业单位正处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申报中,如获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则新聘用的大学本科学历及以下人员,不能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届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予以分流。
6.农村小学教师定向分配到山区和原浦东区范围小学,服务期不少于5年;应聘语文教师、音乐教师、体育教师、特殊教育教师、农村小学教师等岗位的人员,聘用时若没有教师资格证的,应当于2017年7月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合同。
7.本次招聘不安排也不委托、授权任何社会机构和个人安排任何培训班。任何兜售与本次招聘有关资料、信息的行为均与招聘组织单位无关,请应聘人员务必不要轻信。
8.对应聘专业、学历、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应聘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政策咨询电话详见招聘计划。
9.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总成绩、体检入围人员及体检结果、拟聘用人员等信息均在浦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pjhrss.gov.cn)、浦江县人才网(www.pjren.com)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查询。
10.应聘人员对本次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县人力社保局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联系电话:0579—84183375。
浦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