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部分学校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2016年全日制高校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33人。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应聘者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一项:
1.“211”工程大学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师范类一本院校师范专业校级及以上应届优秀毕业生;
3.应届师范院校硕士研究生。
(二)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从事中小学教师职业,服从组织安排;
(三)专业对口,具有与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211”工程大学毕业生应保证在2017年7月底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
(四)具有较扎实的教育理论基础和较强的教学基本功;
(五)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六)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大学在读期间没有补考记录。
三、招聘方式
1.公开公告。在金华人才网、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网、金华教育网上刊登招聘简章。
2.报名:11月21日,招聘学校在浙江师范大学师范类及免费师范生专场双选会现场设展位接受毕业生报名;12月1-4日,毕业生到相关招聘学校报名。报名时携户口簿、身份证、院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有效证明和一寸近期免冠彩照2张等资料。以优秀毕业生身份应聘的人员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资格初审和考核。各招聘学校成立招聘工作小组,于12月7日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于12月14日-18日间组织考核,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各岗位报名人数达到1:3方可进入考核,考核工作在市人力社保局指导下进行,接受开发区组织人力社保局和社会发展局的监督。考核形式一般为上课,报名人数较多的学科可先通过说课进行删选。考核成绩在80分以下的不予聘用。
4.资格复审和报批。12月25日前,开发区组织人力社保局和社会发展局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通过复审的人员统一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根据浙江省教师资格证体检标
准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思想品德考核。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开发区管委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已经签约的毕业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就业协议无效,取消聘用资格:
(1)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和信息的;
(2)在校期间有违纪处分记录和补考记录的;
(3)以优秀毕业生身份应聘的人员不能在2016年7月底前提供相关文件、证书的;
(4)2016年7月底前未取得与所聘专业要求相同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因个人原因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211大学应届毕业生可延期到2017年7月底前)的。
五、本招聘简章由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