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金华市金东区教育局拟招聘2016年普通高校应届优秀毕业生5名。招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
根据学校对学科教师的需求情况,本次招聘限以下学科教师:
初中2名,定向金东区实验中学,学科为数学、科学;
小学3名,定向金东区实验小学、金东区曙光小学,学科为语文、
科学、信息技术。
二、报名条件:
(一)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具有较扎实的教育理论基础和较强的教学基本功,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从事中小学教师职业,服从组织安排,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
(二)专业对口,具有与岗位相对应的教师任教资格,“211”大学毕业生应在2017年7月底前取得相应的教师任教资格。
(三)应聘者除符合上述两项条件外,必须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一项:
1.国家免费师范生;
2.“211”院校毕业生(独立学院、合作办学的院系除外);
3.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的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
4.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的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每学年均获三等以上奖学金或至少获得过1次二等以上奖学金;
5.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的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专业综合成绩排名在前30%;
6.应届研究生,研究方向为教育教学类(或本科为师范类专业),学习专业和申报学科专业必须对口。在本科期间具备上述本科生条件或研究生阶段专业综合排名在前30%。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1.报名:2016年1月10日前,毕业生到相关招聘学校报名。报名时需提供能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材料及自荐书、报名表(请自行在网上下载)、一寸近期免冠彩照2张。
具体联系人:
金东区实验中学盛老师(13957961846)邮箱:493508787@qq.com;
金东区实验小学金老师(13867955953)邮箱:157496531@qq.com;
金东区曙光小学孙老师(13989416317)邮箱:312106545@qq.com;
2.报名结束后,由金东区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各岗位参加测试人数必须达到1:3,否则取消该招聘岗位。
3.进入测试环节的人员由金东区教育局电话通知其本人,测试的有关情况另行公布。测试工作在区人力社保局的监督下进行,测试形式一般为上课,报名人数较多的学科可先通过说课进行删选。测试成绩在70分以下的不予聘用。
4.测试结束,按测试成绩确定拟录用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根据《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标准执行。
5.本次招聘按规定程序进行,入围测试人员、拟录用人员通过金东教育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区教育局与拟录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如有放弃签约,经公示后按相应学科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考生提交的有关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因提供虚假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由于各高校优秀毕业生评比的时间各不相同,要求优秀毕业生在2016年6月底前递交相关文件、证书。
7、2016年7月,应聘者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学籍档案等到金东区教育局办理报到手续。如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能提交上述证件资料,按应聘者自动放弃聘用处理。
四、其他事项:
1.应聘者被正式录用后,至少在金东区服务满六年才能提出调动申请(因录用者违法、违规等原因不适宜继续任教的除外)。
2.提交报名表者视为认同本简章的各项约定,未尽事宜由金东区教育局、金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金 华 市 金 东 区 教 育 局
金华市金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