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改善农村、山区学校以及幼儿园教师队伍结构,加快推进我市教育现代化。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部分学科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学科及人数
1.小学教师156名:语文55名,数学45名,科学10名,英语9名,音乐10名,体育15名,美术6名,信息技术6名。
2.幼儿教师20名。其中城区幼儿教师10名,农村幼儿教师10名。城区与农村幼儿教师实行分开报名,单独录取。
报名人数不足招考名额3倍的学科,按比例核减该学科的招考名额(幼儿教师城区与农村分别计算)。
二、报考条件
小学教师: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
2.工作服从安排,志愿到山区、农村学校任教。
3.义乌户籍,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截止2012年2月7日在我市中小学连续代课5年以上,且目前仍在我市中小学代课的教师可放宽到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备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具有政治、历史、地理、社会、英语、教育学、心理学学科教师资格证书,且普通话等级考试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的可报考小学语文教师;具有物理、化学、生物学科教师资格证书的可报考小学科学或数学教师;报考音体美学科的所学专业应与报考学科对口,专业审核办法参照《义乌市教育系统面向2013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考教师公告》)。
幼儿教师: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幼儿教育事业,身体健康,工作服从安排。
2.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非应届毕业生具备《幼儿教师资格证》,义乌户籍报考人员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非义乌户籍报考人员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义乌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届学前教育、音乐教育或美术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生或非义乌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届学前教育、音乐教育或美术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报考人员有工作关系的需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教师资格、学历证书、户籍时间等截止至2013年2月28日止。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考,原为教师被辞退、辞职(解除、终止合同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未满5年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2月1日8:30-2月27日17:00
网址:www.ywec.cn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
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学科,小学、幼儿园不得兼报。
2.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经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合格(60分以上)的方可参加现场确认,正式接受报名。测试在现场确认前进行。师范类毕业生、具有相应教师资格的毕业生和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毕业生免予测试。
时间:2013年2月26—28日
3.现场确认
时间:2013年2月26-28日
地点:义乌市教育局(学院路9号)。
现场确认提交的材料:网络下载打印的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非语文教师资格报考语文学科的需提供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合同未满的,报名时需提供聘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终止合同证明。
报考幼儿教师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供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名单将在教育局政务公开栏及义乌教育网公布。
4.笔试:分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两部分,采用省教育厅提供的试卷(考试说明参看浙江教育考试网。省厅不提供命题的科目另行组织命题,考试范围参看义乌教育网公告。科学学科专业知识参照初中科学进行考试,信息技术学科专业知识参照中学进行考试。报考人员未参加义乌考点组织的考试的,作缺考处理)。笔试总分100分,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分别按70%和30%计入笔试总分。
5.体检:根据笔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分别按下列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有小数的四舍五入。若笔试总分相等,以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招考人数5-10人的按1:1.3,招考人数11-20人的按1:1.2,招考人数21人及以上的按1:1.1。体检标准按省教育厅制定的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均不予递补体检。
6.考核: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总分,按招考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考核对象确定后,因各种原因造成人员聘用不足的,不再递补。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有严重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
(2)曾受到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处分、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处分的;
(3)曾受过劳动教养或近两年内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4)曾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以及参与赌博赌资较大,被有关部门处罚的,或曾组织、利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被有关部门处罚的;
(5)曾被有关部门认定参与邪教、吸毒、色情、盗窃、贪污、贿赂、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
(6)受行政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或受党、团内警告未满一年或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或在高校学习期间受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未满一年或受记过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
(7)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在招录过程中有违纪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
(8)有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的。
7.公示
经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教育局政务公开栏和义乌教育网公示7天。
8.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按照《义乌市教育系统教职工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执行。
拟聘用的小学教师和农村幼儿教师志愿到农村学校任教10年以上的,办理聘用手续。
应届高校毕业生至2013年7月31日止未取得学历证书的不予聘用。
正式聘用手续在2013年8月办理。
四、相关待遇
聘用期间的有关工资福利等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准考证打印、笔试、笔试总分、体检等事项在教育局政务公开栏和义乌教育网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义乌市教育局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