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应急救援力量,根据有关规定要求和工作需要,来安县消防救援大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共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5名,限男性。其中,灭火救援战斗员岗位12名,执勤车辆驾驶员岗位3名。工作地点由来安县消防救援大队根据灭火救援和执勤战备工作需要进行统一调配。
二、招录条件
(一)一般应具备下列条件
1、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3、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4、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无不良嗜好,五官端正,无烟疤、纹身,身高165CM以上,体格检查应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消防员的体检要求;
5、具有高中(含)或同等及以上学历;
6、年龄在18周岁至25周岁(出生日期为1999年11月至2006年11月);退出消防员、持B2驾驶证以上且驾驶技术过硬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7、国家明确规定的优待对象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8、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审查合格。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曾被开除公职、辞退、解聘的,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的;
8、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和其他不适宜从事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作的;
9、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录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基本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治审查、培训与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材料
①来安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表(见附件);
②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④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
⑤学历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大专及以上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⑥退伍军人携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⑦如有驾驶特长另携带B照机动车驾驶证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⑧如有获区(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另携带表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0日截止(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采取现场投送简历及证明材料的方式进行,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地点:来安县来安大道消防救援站(县公安局旁)。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实情、应聘考核舞弊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试及加分政策
考试分为体能测试和面试,体能测试、面试分值均为100分。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1.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执行,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进行体能测试,测试项目为3000米跑、1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10米X4往返跑。
体能测试总成绩=3000米成绩×40%+100米成绩×20%+单杠引体向上成绩×20%+10米X4往返跑成绩×20%。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体能测试满分为100分,体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单项设最高分(100分),单项成绩为0分或者综合成绩60分以下的予以淘汰,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体能测试结束后,按招考计划数1:2的比例,采取体能测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面试人员。如进入面试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并列者一同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面试人员意愿素质(动机意愿、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等)等方面。
3.加分政策。按照国家、省表彰或党内表彰相关规定,对获区(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应聘人员,按照区(县)1分、市级2分、省级及以上3分的原则在综合成绩中加分,同一项工作获同一层级表彰的只计一次,受到不同层级表彰的,只计一次最高分。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
(三)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出现最后一名合成总成绩相同,则按体能测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体能测试成绩仍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
按要求自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221-2009),具体以医院体检结果为准(三甲及以上)。基于消防救援工作强度风险高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录。体检出现缺额或不合格的,在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政治审查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以及学历等情况进行全方面政治审查,政审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直接淘汰。政治审查出现不合格的,在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和政治审查递补均不超过两次。
(五)公示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通过考核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对外公示,公示期5天。
(六)培训与聘用
1.培训。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拟录取人员将开展不少于1个月的集中培训。集训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
2.聘用。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拟录取人员,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由所来安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签订用人合同。(试用期间非正当原因退出的,须返还个人工资,补缴伙食费)。
四、日常管理和工资待遇
1、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按月发放工资,按工作年限和晋升等级逐步调整工资标准。试用期工资2800元/月。正式入职后,年收入约8-10万元(含五险一金)。
2、按照有关规定,由来安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为专职消防员办理医疗、失业、养老、工伤等社会保险、购买住房公积金。
3、聘用期间免费享受伙食与被装供应,纳入工会组织享受会员待遇,每年安排免费体检一次。
4、工作期间实行准军事化管理,24小时驻队执勤。除有重要勤务外,每月休息不少于8天。同时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产假等假期(婚假、产假等假期期间不发放绩效工资)。
5、表现优秀者推荐参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队员选拔。
五、特别说明
1、此次招聘由来安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不开展任何有偿咨询、培训;不通过其他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代招。
2、应聘人员应根据通知安排,注意接听接收电话和消息通知,因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招聘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3、对于曾经或正在患有不易发现的疾病,如间歇性精神病、癫痫等疾病,在招聘阶段未如实报告的,在培训或试用期、工作期间再发病的,以劳动合同无效处理。
4、报名咨询电话:
13909609156胡锐(副站长)
13721001835吴鹏飞(班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