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北京市文物局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结合北京市文物局局属事业单位岗位需求,现开展北京市文物局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本次招聘单位为北京市文物局局属副局级事业单位:首都博物馆。作为北京市属大型地志类综合性城市博物馆、国家一级博物馆,首都博物馆内涵丰富,功能完善,收藏与陈列着北京70万年人居史、3000多年建城史、870年建都史的珍贵遗存,肩负着整理、修复、研究北京地区历史文化遗产的重任,并为国内外的观众提供高质量的社教、休闲与其他公共服务,致力于讲好中国故事,展现大国首都良好形象。现根据发展需要公开招聘首都博物馆内设机构北京大运河博物馆(首都博物馆东馆)工作人员(工作地点:北京市通州区绿心路1号院)。
二、招聘范围
本次招聘岗位均为事业编制岗位。招聘对象为:
(一)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属于定向和委托培养,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北京生源)。
(二)近两年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北京生源)。
(三)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1月26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国家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在归国(境)后从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留学回国人员(北京生源)。
(四)有工作经历的社会人员(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档案关系在北京)。
(五)其他条件
1.2025年应届毕业生毕业时须取得与最高学历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方可聘用。
2.北京生源指入读高校前为北京市常住户口,户籍不需要进京落户的学生(不含来京院校就读将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的学生)。
3.社会人员报考时需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工作经历、职称等条件。
4.岗位要求专业条件为报考者获得或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对应专业。
5.留学回国毕业生原则上应具有一年及以上海外教育经历。
三、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拥护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诚实守信,品行端正,遵规守纪。
(四)热爱文博事业,恪守文博工作者职业道德,有志投身文博事业。
(五)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政治面貌等条件。
(六)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心理素质。
(七)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曾因违纪违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的;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八)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九)各职位具体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附件1)。
(十)年龄计算方法:年龄=2024年-出生年,例如35岁(含)以下,即198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人员均符合条件;工作年限计算方法:截止到2024年11月26日(含),每满12个月为一年。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领取准考证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线下报名的方式进行。如有代报名,被委托人需持考生授权委托书、考生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及报名要求携带的全部材料。
(二)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日至2024年12月6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三)报名地点及进入方式:首都博物馆多功能厅(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16号)从地下一层东门持《招聘报名表》(附件2)进入,报名结束后请及时离开场馆。
(四)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文件:
1.《招聘报名表》(表内信息须逐项填写、无内容项要注明“无”,报名表右上角粘贴或打印近期免冠2寸白底证件照)。
2.身份证原件、户口簿(户籍卡)首页和本人页原件。
3.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党员身份等相关材料原件。
4.2023、2024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需携带学历、学位证书、学校就业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教育部门盖章的成绩单原件;2025届应届毕业生需携带学生证、学校就业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
5.社会人员需提交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相关材料(可提供①盖章的工作经历说明②可以说明工作经历、时长的劳动合同和与之相匹配的社保缴费记录,以上①②提供任一即可)以及存档说明(存档说明如暂时不能提供,可于资格复审时提交,资格复审时仍不能提交的,终止招聘流程)。
6.国内院校考生所学专业学科代码与所报考岗位要求专业学科代码不一致,但与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名称完全一致,可对照教育部历年公布的专业代码,以及经教育部批准的各学校特设专业代码,提供所在学校、院或系级出具的相关说明材料。同一专业的专业硕士和学术硕士均可报名。
7.国外院校考生所学专业名称与所报考岗位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类同,需提供翻译后的所学专业课程与国内同类专业课程对比,所学课程一致率达2/3以上方可报名。
(五)其他:
1.本人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2.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3.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随时关注在北京市文物局官方网站中发布的笔试公告,并按时下载准考证。
五、笔试
笔试采取线下考试的方式进行综合能力笔试。综合能力笔试满分100分,合格成绩60分。
笔试结束后,考生可于10个工作日后通过北京市文物局官方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六、面试
(一)面试前将对参加面试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考生根据北京市文物局官方网站公布的资格复审公告准备所需材料。资格复审不通过将按照笔试成绩进行递补。未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二)面试在笔试成绩合格基础上,依据笔试成绩排名按1:5比例进行。面试方式、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成绩70分。
七、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在各项成绩合格基础上,招聘人员综合成绩为:
综合能力笔试成绩(满分100分)*30%+面试成绩(满分100分)*70%。
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各项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考生可于面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通过北京市文物局官方网站查询面试成绩以及综合成绩。
其中各项成绩均需达合格线方可进入下一步流程。
八、体检和考察
在各项成绩及综合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开展(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等。同时查核应聘人员档案,对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进行核实。
九、递补
如出现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情况的,招聘单位将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人选,或减少、取消相关岗位招聘。
十、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并在北京市文物局官方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十一、福利待遇
本次招聘岗位均为北京市文物局局属事业单位正式事业编制,均执行北京市关于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制度。
十二、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报考材料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考生违反招聘规定提供虚假信息、证件造假或作弊等情况,一经查实将做出严肃处理,取消此次报名、考试及聘用资格。
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报名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违反公开招聘政策的拟聘人员,不予或取消聘用。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公开招聘各项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招聘工作问题咨询电话:010-63363388转2415(赫老师)。
本公告由北京市文物局组织宣传处及招聘单位首都博物馆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