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的发展江北新区社会事业,经江北新区党群工作部批准,南京江北新区社会服务中心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网(http://njna.nanjing.gov.cn/)发布。具体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江北新区社会服务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30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为准;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11月;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限制应聘到事业单位或者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有关要求
1、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2、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参考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三、报名
1、报名时间:自2024年11月27日8:00至12月01日12: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登录易报名(链接:https://www.ecloudexam.com/website/ecloudform/241118163646),进行报名,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注册账号并完善报名资料,按要求上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电子照片、资格证书等。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3、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根据其设置的招聘岗位条件,负责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11月27日8:00至12月02日8:00,应聘人员可在报名网站上查询是否通过招聘单位的资格初审。网上资格初审不通过的,可在报名截止前补充修改相关信息或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考生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4、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的陈述申辩时间为:考生收到资格初审结果至2024年12月02日10:00;
招聘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为:接到考生的陈述申辩至2024年12月02日16:00。
5、缴费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11月27日8:00至12月02日18:00,在报名网站缴纳报名费100元(苏价费函﹝2007﹞146号)。未按期进行报名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6、核减(取消)计划: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对急需用人、基层紧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可降低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情况将在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网公布。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的招聘人员,可于2024年12月03日8:00-10:00进行网上补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7、准考证打印:招聘单位将会以短信形式(短信发送单位落款为易报名)通知已缴费成功的考生,在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请妥善保管准考证,无准考证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拨打报名平台中技术支持电话021-32504293。
考生在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前,应仔细阅读考试相关规定,打印准考证即视为认同告知。
8、应聘人员有关要求
(1)须仔细阅读报名网站上的“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招考承诺书”,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学位证)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2)照片上传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
(3)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慎重、理性报考,每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选择岗位并提交确认后,报考信息自动锁定,不能更改。需使用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均为百分制,总成绩计算方法详见《岗位信息表》。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2)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不指定考试教材,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能力。
(3)笔试成绩原则上于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公布,考生可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号至报名网站查询成绩及岗位排名。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二)面试
在笔试合格者中,按照岗位实际招聘人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1)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在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过易报名平台以发送短信等形式通知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关注短信或保持电话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须由考生本人参加。考生须提供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以及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岗位所需的资格证书、工作经历(岗位)证明等。留学归国人员须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或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招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网公布。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在江北新区党群工作部指导下,按照批准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五、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六、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统一安排工作,录用人员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按国家标准缴纳五险一金。被聘用人员要服从单位安排,并在规定日期报到,逾期未报到或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试用期内进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继续在相关岗位工作,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因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待遇及管理办法
薪酬待遇:年收入税前8.5万元,包含五险一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缴费标准按照政策规定,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
八、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九、招聘工作监督、咨询电话
(一)咨询电话:
南京江北新区社会服务中心:025-58172605
(二)监督电话: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卫生健康和民政局:025-88020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