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人才储备和现有临床科室业务发展需要,为保障医疗安全,提高服务质量,经医院党委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紧缺编制备案制工作人员50名,公告如下:
一、医院概况
菏泽市第三人民医院,始建于1971年,是菏泽市精神卫生中心、菏泽市脑科医院和菏泽市心理卫生服务中心,为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的公立医疗机构,现有编制床位1400张,职工1072人。医院分为八一路院区和赤水路院区,是全市精神卫生质量控制中心挂靠单位、康复医学质量控制中心挂靠单位,市医学会癫痫病与临床神经电生理分会、市精神卫生分会主委单位,是一所拥有53年发展历史,以脑科疾病诊疗为技术特色,集医、教、研、预防、公共卫生于一体的三级甲等医院。
经市政府批准,目前正在建设的赤水路院区项目2019年被市政府工作计划列为重大民生工程,2022年又被列为山东省重大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224.5亩,总建筑面积24.5万平方米。其中,一期建筑面积12.3万平方米,精神科门诊已投入使用,其它年底前全部投入使用。
二、岗位要求及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国内高校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3.身体健康,年龄以岗位汇总表中的要求为准。其中不超过35周岁指1988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不超过40周岁指1983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不超过50周岁指1973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4.根据国家卫健委《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此类考生可报考研究生岗位。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5.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免费定向培养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服务的公费医学生不得报考;在读非应届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我市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编制控制总量备案人员)报考的,须提交由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1)。
6.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被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8.持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持有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五级至八级),符合岗位要求的残疾人可应聘面向残疾人招聘岗位。
9.因报名人数不足造成岗位空缺需要调整或取消的,由用人单位负责发布补充调整或取消公告,并负责解释。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
三、岗位数量
招聘岗位、数量、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要求详见《2024年度菏泽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急需紧缺编制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2)。
四、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招聘方式。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环节工作。
(二)招聘程序。
1.报名。报名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进入https://sd.bmpta.com/hz3ybaz,登陆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每位报名人员限报1个符合条件的职位。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7日9:00-11月13日16:00
审查时间:2024年11月7日9:00-11月15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11月8日9:00-11月15日16:00
缴费时间:2024年11月8日9:00-11月15日16:00
11月13日16:00后,系统不再接受新增考生报名;报名资格一经审查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或撤销;已报名考生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在11月14日16:00以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笔试费用,每人40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24年菏泽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急需紧缺编制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报名系统线上进行。报名人员需上传本人签字确认的《2024年菏泽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急需紧缺编制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能够证明符合应聘岗位其它要求的证件、证明或成绩单。我市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编制控制总量备案人员)报考的,须上传由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工作人员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资格审查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提交资料不全的,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
报名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材料须真实、准确,对伪造学历、学位、证书、证明等材料的人员、或隐瞒真实工作经历及人员身份等有关情况骗取报考资格人员、或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中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人员,查实后取消应聘资格,并计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情形,取消报考人员资格,其相关后果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3.考试。
(1)报考研究生学历岗位和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适当简化招聘程序,采取直接面试的形式。
(2)报考一般急需紧缺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开考比例为1:2,达不到比例的岗位予以核减、调整或取消。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笔试内容根据岗位不同,按照岗位专业条件要求命制笔试试题,其中80%为专业基础知识,20%为公共基础知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在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报名人员中,根据岗位计划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全部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3)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重点考察综合素质、履职能力、沟通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仪容仪表等,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设70分为合格线,达不到合格线的考生不予聘用。参与面试的考生需每人缴纳70元考务费,在打印面试通知书时网上缴纳。
(4)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
(5)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及相关要求,以医院官网通知为准,请考生务必留意医院官网通知要求。
4.考察与体检。
面试合格者按照考试总成绩高低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出现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应届毕业生优先、年龄小者优先的顺序确定)。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和民主测评的形式,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内容,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及真实工作经历和人员身份信息等进行复核,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及伪造证件、证明或隐瞒真实情况骗取报考资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且未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由用人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需要递补的经市卫生健康委审核同意后,可以从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5.公示与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收到信访举报,经查属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人员编制备案制和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合同。
五、其它
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时间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应聘医师类岗位,须在入职后两年内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否则解除聘用关系。
3、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也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其他未尽事宜以菏泽市第三人民医院解释或发布的信息为准。
联系电话:0530-5996678(工作日工作时间)
地址:菏泽市八一路3099号
监督电话:0530-5316061(工作日工作时间)
地址:菏泽市中华路15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