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政务服务队伍结构,根据省、市有关工作要求和相应的人员需求情况,无锡市滨湖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35周岁以下(1989年10月18日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七)有一定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沟通协调能力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有较强的服务意识;
(八)本次招聘专业不限;
(九)本次招聘户籍不限;
(十)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3)参加非法组织的;
(4)其他不适宜担任相应岗位工作的。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人数1名,主要从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的辅助工作。招聘岗位名称为:投资建设科工作人员。
三、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与面试、体检与考察、确定拟聘人员、经公示后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28日17:00止,逾期一律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线上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下载并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将所需提供的报名材料以压缩文件包形式发送至报名指定的邮箱:wxshundahr@163.com,邮件标题以“应聘单位+岗位名称+姓名”字样命名。
应聘人员应提供下列材料作为附件:
(1)报名登记表,完整填写相关信息,不要留空(Word格式);
(2)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及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如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另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证明扫描件(PDF格式);
(3)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PDF格式);
(4)本人近期免冠二寸彩色(蓝底)电子照(文件名以本人姓名命名)。
3、考试时间、地点:通过资格审核后,另行短信通知(请报名人员注意查收短信)。
4、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及所填表格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报考者有与报名时上报材料不符以及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510-85858803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3:00-17:00
(二)考核方式及内容
1、本次考试开考比例为1:3,根据报名情况,未达开考比例的,经研究讨论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相应岗位。
2、考核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笔试,第二阶段为面试。
3、笔试满分100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工作应具备的知识和能力,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笔试,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证件不齐者,禁止参加笔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进入面试环节。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届时须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所提供的材料复审不合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5、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采用结构化方法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沟通协调、临场应变和综合分析等能力。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指定的内容独立完成思考并进行现场论述。面试成绩当场公布,由考生签字确认。
6、笔试和面试采用百分制,按笔试与面试成绩4∶6的权重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需达60分及以上方具备入围资格,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名单。末位出现同分情况的根据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入围人员。
7、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补习班。
(三)体检与考察
1、体检:由无锡市顺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入围人员进行统一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察:由中心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
(四)公示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人员在“无锡顺达人力”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四、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后,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试用期两个月,期满合格后转正,试用期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薪酬待遇按照滨湖区区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相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
1、因下列情况导致招聘岗位缺额的,可经招聘单位研究决定后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
(2)拟录用人员明确表示放弃聘用的;
(3)拟录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2、应聘人员需使用本人手机号码和身份证号码报名,若因未如实填写报名信息、由他人代报名、伪造报名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本人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以及超过报名时间,造成报名不成功或影响招聘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因不及时查看相关通知、手机通讯不畅、屏蔽群发短信、无故挂断电话、不接听电话、未及时查收并回复短信、联系方式变更等原因造成未按约定时间参加招聘相关环节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不配合做好考察、体检等工作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妥相应手续,因聘用人员个人原因在规定日期前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4、聘用后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调动岗位,应当服从安排。
5、本公告解释权为无锡市滨湖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所有。
附件:《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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