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本院发展需求,优化人才队伍结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护理类专业技术人员13名。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及其它不良记录。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学历、专业要求:护理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35周岁以下。
5.执业要求:需具有护士执业证或执业考试合格成绩单。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待遇和管理
(一)聘用人员用工性质按企业化管理,不占事业编制,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按所聘岗位执行相关规定的薪酬待遇,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被聘用人员至少在医院服务五年(含试用期三个月)。因个人违约解除人事关系的,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服务五年期满,医院根据其工作能力、表现、考核等相关因素确定是否续聘。
(三)经考核发现被聘用人员隐瞒不符合招聘条件,立即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报名要求
(一)应聘者只允许填报一个职位。
(二)填写《招聘报名信息登记表》,交验个人简历(要有个人照片、高中起个人经历情况)、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证或执业考试合格成绩单等相关资料。
(三)在职人员报考需征得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不接受农垦系统医院在职人员报名。
(四)其它相关的证明材料。
(五)所有证件都要在报名时提交原件和复印件,以备验证审核。
(六)应聘者须认真如实填写和仔细检查所填报的资料,如因资料不全、有误或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均由应聘者承担,属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2.报名地点:凡符合条件者,持报名须提供的个人资料到广东省茂名农垦医院办公楼五楼大会议室进行现场报名。地址:高州市潘州东路36号。
六、考试时间
通过广东省茂名农垦医院公众号发布。
七、招考程序和考录办法
1.资格审查。根据收到的报名资料由人事科等相关部门对报名应聘者按条件进行严格筛选与资格审查,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应试对象参加考试。
2.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40%。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按笔试成绩分数1:3比例,从高至低顺序通知考生进入实践技能考试。
3.实践技能考试。实践技能操作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30%,实践技能考试由广东省茂名农垦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4.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30%。面试由广东省茂名农垦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组成面试小组进行。
①面试内容采取问答(相关知识)方式进行。
②面试人选的确定:按照考生笔试+实践技能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1:2的比例确定。如出现进入面试最后名次同分的,则一同进入面试,不够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③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确定综合成绩并公布。按笔试成绩+实践技能+面试成绩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6.体检。入围者由广东省茂名农垦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健康体检(体检费自理),体检不合格的,按招聘人数从总成绩中由高分到低分递补体检对象。
7.公示。经考核、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广东省茂名农垦医院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8.录用。经考试、面试、体检合格、无违反计划生育行为并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凡被聘用的人员,工作期间,不服从安排,不按规定时间报到,不签订工作合同及违反合同有关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八、本公告不尽之处,由我院人事科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668-6603135。
广东省茂名农垦医院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