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的通知》(川人社发〔2023〕4号)文件精神,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5名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资阳市精神病医院是市民政局直属公益一类(按照公益二类管理)社会福利事业单位,业务上接受市卫生健康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管理。资阳市精神病医院是一所融医疗、康复、科研、教学、预防、医养结合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精神专科医院。
二、招聘范围
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相应岗位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医德医风、师德师风、行业作风,无学术不端行为,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知识、技能及工作能力,符合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报考者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相符;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
4.年龄: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0月8日以后出生,不含10月8日),以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在职人员须征得现工作单位同意;
特别提示: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聘)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规定应当回避的。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方式
(一)报名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自2024年10月8日起至2024年10月16日17:00止。照片审核时间:自2024年10月9日起至2024年10月17日17:00止。
2.报名方式:登录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rsj.ziyang.gov.cn)“人事考试”专栏进行网上报名。
联系人:向莉,联系电话:028-26229983
3.报名程序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认真阅读公告及附件,详细了解考核招聘对象、范围、条件和有关政策规定及注意事项等内容,并根据自身实际选择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面试比选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进行注册(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真实、准确、完整填写《资阳市精神病医院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的各项内容,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规格为:JPG格式,10-30KB,报考者在填报信息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上传照片是否符合要求)。报考者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资格初审
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初审;照片审核不合格者,应于照片审核截止时间前重新上传符合公告要求的照片,逾期未上传者,视为自动放弃。打印报名表。网上报名成功的报考者,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表》三份,供现场资格复审时使用。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1.准考证。报考者应于笔试前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须凭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
2.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下,由市民政局具体组织实施。按岗位聘用名额1:2的比例,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面试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该岗位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因报考者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出现缺额,在同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将以公告形式提前在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布。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者,应携带《资阳市精神病医院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其中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要求工作经历的岗位,须提供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者领取面试通知书。
(五)面试
面试内容主要为岗位专业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经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方式等相关事宜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线为70分,低于70分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六)体检考察
按照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合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学历高者优先。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在由主管部门指定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地点由主管部门指定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招聘的下一环节。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内容为体检合格人员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确认。凡体检和考察不合格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因考生自动弃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经报市民政局核准后,按照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直至无人可递补。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七)公示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未到工作单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市民政局审核后报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上编、聘用、核定工资等手续。
拟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关系,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关系的,不予聘用。
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八)其他事项说明
对于在以上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直至取消聘用。本次招聘流程由资阳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和资阳市纪委监委驻市中心医院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五、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资阳市民政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
资阳市民政局人事科:26110755
资阳市精神病医院人事科:26229983
监督电话:
资阳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26111082
资阳市纪委监委派驻资阳市中心医院纪检监察组:2673134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