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区医疗卫生事业快速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充实我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力量,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和《广东省市级以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粤办发〔2017〕10号)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大亚湾开发区医疗卫生实际,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就公开引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
按照我区公办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制、岗位空缺数及人员结构要求,此次公开引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2名。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1.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医学类专业;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个别特别优秀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
2.任三级医院领导班子成员2年以上;或任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院长(主任)3年以上或副院长(副主任)5年以上。
3.已聘在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2年以上。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大亚湾开发区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职在编医疗卫生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待遇保障
(一)工资待遇。获聘人员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事业编制,执行国家和省、市、区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配偶就业。引进人员配偶有就业需求的,根据其配偶原就业情况和个人情况,结合我区实际,按照双向选择、市场配置、政府引导的原则,协助做好其配偶就业的联系协调工作。
(三)子女入学。引进人员随迁子女可按照就近原则优先安排入读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
三、引进程序
此次公开引进工作组织程序主要包括:1.网络报名→2.网上资格初审→3.笔试确认→4.打印《准考证》→5.组织考试(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公布考试总成绩)→6.体检与考察→7.公示与聘用。
(一)网络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引进工作仅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考生需严格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9月30日8:30至2024年10月11日17:00,逾期网上报名系统将关闭,报名工作停止。
3.报名网址:
http://zk.sun-hrm.com/index.php/exam/?EXAMID=2987
4.报考人员需提供如下材料原件扫描件:
(1)大亚湾开发区公开引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报名表;
(2)近期大1寸免冠彩照证件照;
(3)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4)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研究生应聘者需同时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
(5)与报考岗位相应的资格证书;
(6)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编内人员同意报考证明需由县级以上行政部门提供,非编内人员由用人单位提供,可在入围面试后提交)、任职文件;
(7)报考岗位“具体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及其他材料(如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荣誉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
(8)教育部认证报告: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提供报名首日前取得的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认证书);
(9)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10)报名注意事项:
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报名无效,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二)网上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根据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将在网上报名系统反馈,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10月12日8:30至17:00;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诚信报考,报名时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并符合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笔试确认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须登陆报名网站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笔试确认时间:2024年10月17日8:30至17:00。
(四)打印准考证
经过资格初审,确定参加笔试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在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网址及时间请留意后续公告),逾期未打印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五)组织考试
本次引进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按百分制计算成绩,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考试科目为卫生综合知识,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和笔试公告。
2.现场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含并列成绩)确定面试人选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面试公告发布前,资格复审人选遇有不可抗拒的情况放弃资格复审资格,从报考该岗位合格分数线内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面试人选人数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组织面试。不能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
3.面试
面试公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及其部门频道版面公布。面试公告发布以后,在后续招聘程序中因自愿放弃或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招聘岗位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面试成绩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具体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和有关要求将在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及其部门频道版面上另行公布。
4.公布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内,在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及其部门频道版面上公布。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六)体检与考察。按引进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实施。
(七)公示与聘用。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由区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在区管委会门户网站等相关媒体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区组织人事办公室办理拟聘用人员聘用手续,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除具体说明外,均包含本级基数。
(二)本次公开引进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报考人员应符合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大亚湾开发区2024公开引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报名表》,并承诺服从调配。办理聘用手续时由区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统筹分配至相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任职。
(四)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公示结束30天内未能配合招聘单位到岗上班的,视为个人放弃聘用。考生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未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等被取消聘用资格或者考生放弃聘用的,可在同岗位中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进入体检(是否递补,由招聘考试组织单位研究决定)。
(五)除公告具体说明外,报考人员年龄、职称、任职资格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
(六)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资格条件的最终依据,在引进过程及在后续工作中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一经查实,根据不同阶段,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聘用资格或单方解除聘用合同等处理,对恶意干扰引进工作的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七)获聘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留任,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本次公开引进所有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协议,聘用后需在聘用单位工作满5年,期间除个人主动辞职外须在聘用单位工作满5年后才可调离大亚湾卫健系统或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考试。
(九)凡存在与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领导班子成员有涉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亲属关系(即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和其他亲属关系)可能影响公平公正情形的,报考人员均须回避,不得报考该单位的岗位;从事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引进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十)联系方式:
1.引进工作组织单位: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联系电话:0752-5562722;地址:广东省惠州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B606室;邮编:516081。
2.本公告及引进工作后续相关事项均以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门户网站(http://www.dayawan.gov.cn/bmpd/xjj/)发布为准。
3.监督咨询电话:中共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文化机构纪律检查委员会电话:0752-5562425。
本公告由大亚湾开发区2024年公开引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考生如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及岗位表等;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