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24年中央财政第二批农业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农发[2024]6号)文件精神和《柏乡县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柏农字[2024]49号)文件要求,经局党组研究,面向全县招募5名种植业类农技推广服务特聘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此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统一招聘方式进行。
二、招募计划及对象
(一)招募计划。计划招募种植业类特聘农技员5人,聘用期限1年,全职。
(二)招募对象。一是农业乡土专家;二是农业种养能手;三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技术骨干;四是农业科研教学单位中长期在生产一线开展成果转化与技术服务的科技人员;五是全日制普通高校种植业相关专业或有种植业相关工作经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热爱农业农村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
2、招聘对象具有柏乡县辖区内户籍,年龄在22-40周岁。(农业科研教学单位科技人员不限户籍,年龄可适当放宽)。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提供体检证明)。
4、具有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凡涉及到年龄、学历、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4年9月18日。
(二)不得应聘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农业系统体制内在岗人员。
3.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秘密等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资格条件的。
5.因违纪违法被行政事业单位辞退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7.上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员。
四、岗位职责
(一)为县域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
(二)为农户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提供技术帮扶;
(三)与基层农技人员结对开展农技服务,增强农技人员专业技能和实操水平;
(四)调查、收集、整理农业主导产业生产与技术需求信息,监测农情、灾情等动态信息并协助处理相关问题;
(五)组织农户、种养大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参加产业发展培训和交流,推广先进适用农业技术,开展区域性农业生产活动;
(六)宣讲乡村振兴惠民惠农政策;
(七)完成局安排其他日常工作。
五、招募程序
(一)个人申请报名。凡符合条件的需携带本人一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柏乡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生产股现场报名,并填写报名表。
(二)提交证明材料。体检证明、从事农业技术服务工作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三)技能考核。成立专家组,根据报名人数,先组织笔试,再入进行面试,最终确定人选。
(四)研究公示:经专家组技能考核确定初步人选后,经局党组最终审定,并对拟招募特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为最终人选。
(五)签订服务协议。由柏乡县农业农村局与其签订农技推广服务协议。聘用期一年。
五、待遇
柏乡县农业农村局统筹利用中央财政支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的项目资金,结合特聘农技员工作任务、工作量等,发放工资,月基本工资不低于县最低标准。为特聘农技员缴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六、申报时间、地点
(一)申报时间:2024年9月18日至9月25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
(二)报名地点:柏乡县农业农村局北二楼生产科(218房间),联系人:魏翠翠,联系方式:0319-7722352。
七、其他
此次招聘由柏乡县农业农村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并接受社会监督,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表格下载、报名等相关信息在柏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予以公布,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及时了解公开发布的相关信息。
特别提醒:考生要保持所留电话畅通,凡应聘者未按照要求进行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柏乡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