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市级机关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24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选聘)职位和数量
2024年汉中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人员共60名。其中,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58名,市级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2名。(详见附件2)
二报名范围
1.公开遴选公务员范围
本市县(区)级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担任正科级及以下领导职务和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
2.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范围
本市县(区)级及以下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的管理岗职员或专业技术岗人员。本市县(区)级及以下机关中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公务员也可参加事业单位选聘,聘用后不再具有公务员身份,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
本市市级机关和中省机关设在本市各县(区)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符合岗位要求的公务员、事业单位管理岗职员、专业技术岗人员符合上述范围和有关规定的也可报名。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者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同意推荐后报名,并满足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4.在本级机关单位连续任职2年及以上,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
5.具有公开遴选(选聘)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6.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公务员主管部门或遴选(选聘)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参加公开遴选(选聘)的情形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注意事项
1.年龄计算、工作经历时长的计算,现任职务职级等,以及取得学历学位证书、资质资格证书、政治面貌等时间截至报名当月。公开遴选(选聘)报名条件中的在本级机关单位工作的时间以干部正式任职时间(含试用期)计算,借调工作的时间不能计算在内;公务员到村(社区)任职(挂职)经历按其所在机关的工作经历计算,在同一层级不同机关单位的工作时间可以累计计算。
2.基层工作经历,是指报考者取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之后,在各类企事业单位、高校及科研院所、非公有制单位、村(社区)、自谋职业或个体经营、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的工作经历;在部队服役经历也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3.报考者应使用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报名。报考者用于报名的学位,应当是报名所用学历相对应的学位。
4.职位专业名称和类别划分按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专业目录设置、审核。若所学专业(含留学回国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教育部专业目录,以及专业硕士专业或新开设专业,则可选择与专业要求条件相近、相似的职位,由市委组织部参照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和职位专业需求等综合判定。
5.报考者不得选报任职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6.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选聘)全过程。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考生在本级机关单位工作不满2年、处于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的,将终止其遴选(选聘)程序,不再将其确定为面试、体检、考察、公示或者任用人选。
四遴选(选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本次考试通过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4年9月24日(星期二)—9月27日(星期五),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各职位具体报名时间安排详见附件3)。
2.报名地点:汉中市人力资源中心市场一楼大厅(汉中市汉台区人民路76号)。
报名资料包括(报考者将报名资料按以下顺序装订):
(1)《2024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1份(附件1,需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签章同意);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装订复印件);
(3)近期红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标准照2张(用信封装好,信封封面和照片背面名称为:职位代码+姓名+身份证号,信封单独封好,不用和报考资料装订在一起)。
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报名结束后,市遴选工作办公室对报考者资格条件进行初审,确定参加笔试人选。
本次遴选(选聘)笔试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2:1,对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职位缩减或取消遴选(选聘)计划。市遴选工作办公室通过天汉先锋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公布缩减和取消的职位及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地点。其中,报考已取消职位的人员可到汉中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汉中市汉台区民主街市委院内4号楼403室)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但不得改报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改报仅限一次。
(二)笔试
遴选(选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包括基础知识考试、业务知识考试。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1.基础知识考试(除报考文秘岗位的其他所有考生均需参加)
采用100分制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180分钟,主要测查考生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包括政治、经济、科技、文化、法律、管理、唯物辩证法等基本知识,国情省情市情,公文处理及写作等。
2.业务知识考试
①文字材料写作和公文处理考试(报考文秘岗位的考生只参加此项专业考试,不参加基础知识考试):采用100分制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180分钟。主要测查考生文字材料写作水平,公文处理、逻辑思维和总结提炼能力等。
②文旅业务考试(报考市文旅局岗位的考生需参加基础知识考试和文旅业务考试):采用100分制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主要测查考生文化旅游政策法规、相关专业知识等。
(三)面试资格复审
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定名次,根据录用计划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天汉先锋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对外公布。有一门缺考或基础知识考试成绩低于5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若排序出现竞争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时,同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放弃等形成的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至多进行2次。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持以下资料:
1.《笔试准考证》;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位认证电子报告》;
3.公务员登记表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通知书复印件(需由组织人社部门加盖公章);
4.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员证明原件(岗位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需要提供此项内容);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四)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时间地点将通过天汉先锋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对外公布。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评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应变、语言表达等能力及举止仪表。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五)计算综合成绩及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名单
1.综合成绩计算公式
综合成绩①=基础知识考试成绩(文秘业务考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综合成绩②=(基础知识考试成绩+文旅业务考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
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顺延小数位确定排序;综合成绩并列且顺延小数位后仍完全相同时,按笔试成绩高低的先后顺序,确定综合成绩排序。
2.确定进入考察人员
按照公开遴选有关规定,实行差额考察,本次考试进入考察的人数为“职位计划数+1”。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若进入考察人员成绩排名末位出现各项考试成绩均相同的情形时,末位并列者一并进入考察。对于取得有效面试成绩的人数少于等于既定进入考察人数的职位,有1人取得有效面试成绩的,报名人员面试成绩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有2人及以上取得有效面试成绩的,综合成绩排名末位报名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面试合格分数线在面试公告中予以明确。
面试结束一般于5个工作日内,在天汉先锋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公布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业务知识考试成绩、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并公布考察对象。
(六)考察
由市遴选工作办公室组织成立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选聘)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素质、工作实绩、道德品行和人岗相适情况等,并对干部档案进行审核;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考察结束后,从考察合格人员中按遴选名额数量等额研究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考察不合格或考察后放弃的,不再递补。
(七)体检
市遴选工作办公室在天汉先锋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并对体检工作进行安排。体检标准比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因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可从本职位考察合格人员中递补。
(八)确定拟任用人员、公示及办理相关手续
体检合格人员即确定为拟任用人员,在天汉先锋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取的,印发试用文件,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由市委组织部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任用人员放弃或因故被取消而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重要提示
1.本公告由汉中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市委组织部研究决定。
2.考生报名时须提交能联系到本人的电话号码,以便在面试、体检等出现递补情形时及时联系。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3.对存在组织参与考试作弊、提供虚假个人材料、影响遴选(选聘)工作秩序等违规违纪情形的报考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并将有关违规违纪情况通报现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
4.本次考试只指定考试范围,不指定、不出版发行任何考试教材或辅导用书;各遴选用人单位不得举办也不得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举办的有关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和出版物等,均与本次遴选组织者无关。
咨询电话:0916—2639263
附件1:2024年汉中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