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森林和草原生态系统功能,进一步压实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的主体责任,加强林草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充实工作力量,现面向全县各乡镇选拔部分工作人员。具体要求公告如下:
一、推荐选拔计划及范围
从全县各乡镇选拔符合调动条件的事业人员8名,到县林业和草原局林草资源管护中心工作。
二、推荐选拔基本条件
(一)自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
(二)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做到信仰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三)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熟悉并热爱林草工作。
三、推荐选拔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男性,年龄50周岁及以下,全额事业编制人员;
(二)林业相关专业毕业或有林业工作经历两年以上,曾担任过林业局基层林业站站长、副站长的优先考虑;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推荐选拨: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政纪处分,在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乡镇服务期未满三年人员;
4.按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
5.影响调动的其他情况。
四、推荐选拔程序
(一)报名推荐
报名时间∶2024年7月10日上午9:00至2024年7月16日下午5:00。
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人员根据个人意愿,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按要求如实填写《推荐选拔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党委审核同意后,由单位负责集中报送县人社局人事管理股。推荐人数不限。
报名要求∶报考人员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推荐选拔要求。报名时,需提交《报名表》和《推荐选拔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名册》(由所在单位党委审核盖章同意)纸质版2份、电子版1份、林业相关专业的报名人员需提供毕业证复印件,具有林业工作经历的报名人员需提供林业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县人社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人员,视报名情况组织面试,按照面试成绩进行录用,并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有关要求
被推荐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拔资格。被推荐人员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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