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红河州侨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州侨联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主要从事会计工作)。
二、应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具有红河州城镇居民户口;
(三)具有《就业失业证》且登记失业连续一年以上;
(四)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
(五)大专以上文凭,具有《会计证》,男女不限;
(六)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退役军人和有会计从业经验者优先聘用;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行政拘留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每月3300元,缴纳五险并享受单位工会会员待遇。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薪资为2500元。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4年7月9日至7月19日。
(二)报名方式:报名人员自行下载填写报名表,并将所需提交资料统一发到邮箱:hhzql@163.com。
(三)所需提交资料:报名表,身份证、户口册、就业失业证、会计证等复印件。
(四)联系方式:州侨联办公室,姚老师,3730519。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地址:蒙自市州五大中心老年宫A312室。
五、聘用方式
(一)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州侨联办公室对报考人员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确定面试人员及时间。
(二)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实际工作能力。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聘用。根据面试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报经州侨联党组同意后,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