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新吴区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建设,促进队伍正规化发展,无锡市新吴区消防救援大队现面向社会招录政府专职消防文员,相关事项如下:
一、招录计划
面向社会招聘5名政府专职消防员(行政文秘4名、财务1名)岗位,男女不限。
二、招录条件与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志愿从事消防工作;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五)报考者年龄需在30周岁及以下(1994年5月8日及以后出生);有研究生学历或有财会、运动员等其他专业特长及相关从业经历的年龄可适当放宽;B类驾驶证持有人员报考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4年5月8日及以后出生)。
(六)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熟悉公文写作,有较强的文字功底。
(八)优先条件:
1、具有一年及以上的综合文字材料撰写相关工作经历的优先。
2、所学专业与从事工作有关联,中文文秘、社会政治、新闻、哲学、财务财会等专业优先。
3、安全生产类、建筑工程类、机械工程类、机电控制类等消防相关专业优先。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因违纪违法曾受过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受到警告以上治安行政处罚的;
3、有过不良行为记录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曾被开除公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6、与原用工单位无法解除劳动合同或存在劳动纠纷的;
7、具有其他不适合招录岗位工作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
2024年5月8日-5月13日(报名截止日期为5月13日12:00,逾期不可补报)
(二)报名方式
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仅采取网络报名形式。应聘者可登录文末官方报名通道(www.nchr.com.cn),必须完整填写《应聘登记表》(附件),在线投递报名,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的扫描或拍照(高清)件等作为附件进行上传,且保留原件和复印件以便后续资格复审。上传不清晰的视为报名无效。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核查的方式进行。
咨询电话:85227741、85258676(咨询时间5月8日至5月13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
四、招录考核
报名成功的人员,持身份证参加后续招录考核。考核项目包括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
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做法实施,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笔试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同分者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做法实施,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占60%和面试成绩各占40%。招聘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总分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为先)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排名按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招录对象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申请复检的,经消防大队同意,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过程中,招录对象要如实向体检或消防部门如实说明个人有无手术史、疾病史,基于消防救援职业相关岗位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录。
(四)政审
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内容为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等。
五、录用
(一)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综合成绩,按招录计划数1:1分类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被录用人员接到录用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办妥相关手续。因个人原因,导致在规定截止日期前未办理录用手续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因下列情况导致招录岗位缺额的,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1、拟录用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应届毕业生逾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
3、拟录用人员明确表示放弃聘用的;
4、拟录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5、需要递补的其他情况。
六、待遇与管理
(一)被录用人员应服从岗位分管部门统一管理,参加岗前培训;
(二)被录用人员与用人单位按同类人员建立劳动关系,参加社保统筹;
(三)享受法定年休假,提供工作期间的工作餐、被装等,每年享受1次免费体检;
(四)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关系。
七、录用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此次招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收取任何费用。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无锡市新吴区消防救援大队所有。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