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文旅融合发展中心(苏州市导游服务中心)是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开展文旅融合发展与创新发展规划研究,承担文化和旅游领域人才交流、职称评审、职业教育、培训指导及行业资格考试等工作,协助上级开展导游管理,提供导游服务工作。为满足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相关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具体岗位
服务科工作人员(001)1人。
具体选聘岗位、条件及要求等详见附件《苏州市文旅融合发展中心(苏州市导游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岗位简介表》。
(二)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原工作单位惩戒、开除、辞退等不良行为记录。
2.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爱岗敬业,有吃苦精神和团队精神,有较强的沟通能力,服从组织分配。
3.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未与其他单位签订可能限制其为公司工作的竞业限制条款、保密协议、劳动合同等相关协议。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4年5月7日~5月16日。
(二)报名方式:通过邮箱lyjpeixun@163.com投递《苏州市文旅融合发展中心(苏州市导游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及报名资料,本次招聘不接受现场报名。
(三)报名资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其他相关证书及材料。
(四)咨询电话:0512-65291674费女士。
(五)资格审查:由发展中心对应聘者所提供的电子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进入面试的应聘者应将全部报名资料的原件带至面试地点,由发展中心对其资料的真实性及报名资格进行复审验证,一经发现伪造资料等情形,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三、选聘流程
(一)面试
对通过初审人员进行面试,面试内容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管理能力为主。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合格成绩作为最终成绩,不合格则取消录用资格。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
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进入体检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完成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逾期视为主动放弃。
(三)考察
对通过体检的人员组织实施考察,全面了解拟录用对象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将取消录用资格。
(四)公示录用
1.考察结束后,对拟录用对象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办理录用手续。
2.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应聘者本人负责协商解决,原则上应从原单位辞职后再办理录用手续。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后,不再进行递补。
3.通过公开招聘录用的人员,按单位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享受相应待遇。试用期满后,经组织考核合格者再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试用期开始计算;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或不胜任工作者,取消录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四、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5300102。
五、本简章由苏州市文旅融合发展中心(苏州市导游服务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