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7名工作人员,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和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行政拘留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干部任职回避情形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亲属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本规定所称领导人员亲属是指: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配偶的兄弟姐妹;
8.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9.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得被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数量及资格条件
1.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总岗位数17名。具体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年龄、学历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7日。如:30周岁及以下指1993年4月17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指1988年4月17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指1983年4月17日及以后出生。
3.专业设置主要参照《学科专业目录》。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差额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公示考察、体检、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8日20:00-5月5日24: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登陆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进入报名系统(http://zpks.jxhr.com.cn/index.php/exam/?EXAMID=2688),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并上传本人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请报名人员仔细对照所报岗位要求,诚信报考。
3.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表;
(2)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扫描件;海外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报名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所发表作品、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
(5)其他佐证材料。材料如为外文版本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请报名人员仔细对照所报岗位要求,诚信报考,不具备岗位条件要求者,请勿报名。
4.岗位调剂与改报
所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系统报名审核通过人数开考比例须达到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调整,调整情况将在宜春经开区网站发布补充公告。
报考了达不到开考比例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对照条件在开考岗位中进行系统改报。
5.打印笔试准考证。系统报名审核通过后参加笔试,参加笔试的考生,按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系统确认参加笔试,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安排和要求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能力、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3.入闱面试人员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当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时,该岗位参加笔试人员全部参加面试。
4.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在宜春经开区网站予以公布。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方式:入闱面试人员进行现场集中审查,由宜春经开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会同相关用人单位共同实施,区纪检监察工委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入闱面试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一经核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审查所需提供的资料:
(1)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亲笔签名。
(2)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与报名表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
4.出现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情况,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
5.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宜春经开区网站予以公布。
(四)面试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能力以及岗位适配性。
3.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五)体检和考察
1.确定体检对象。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具体入闱人选名单在宜春经开区网站予以公布。
2.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
3.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
4.出现考生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按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情况,对个人工作特点、任职经历、综合表现等进行综合分析研判,确定各岗位拟聘人选,如入闱人选确不适合岗位的,可不聘用。
拟聘人选名单在宜春经开区网站按要求进行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
四、待遇与保障
1.岗位101、102、103、104、105、201、202属宜春经开区管委会聘用人员,执行绩效工资,按照聘任岗位享受相应的待遇;岗位301、302、401属宜春经开区国有企业聘用人员,待遇按照公司现有薪酬制度执行。
2.聘用期间,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五、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区纪检监察工委和社会各界监督。考试、录取等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
六、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不收取报名费等任何费用。
2.应聘人员须确保通讯方式畅通,并随时关注录用单位以电话、网络、邮件等方式发布的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信息。应聘人员自身原因造成联系不畅,录用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3.在应聘过程中或聘用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有伪造、涂改学历,证件(书)等各种不诚信行为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4.本次招聘工作在宜春经开区党工委的领导下,由宜春经开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负责组织实施。宜春经开区纪检监察工委全程监督。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宜春经开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95-3918597。
附件:
中共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
2024年4月18日